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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柴刚
3月21日,住建部媒体报道:“关于取消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 城市出租车的管理方法>; 决策”。 本政策决定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事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现行的《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中有那些规定?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现行《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997年12月公布,自1998年2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有18年。
根据《办法》,城市的出租车经营权可以进行有偿转让和转让。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出租车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车管理工作。 出租车的具体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客运管理机构。
《办法》规定,出租车经营公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运车辆和相应的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经营场所(三)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管理者和驾驶人(四)有与经营方法相配套的经营管理制度; (五)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根据《办法》,出租车个体经营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运车辆和相应的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地(三)其他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
出租车司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常住户口或者暂住证(二)有当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有两年以上年龄(三)接受客运服务职业培训,考核合格; (四)遵纪守法。 被取消驾驶资格的驾驶员,自被取消之日起一定年限内不得从事客运服务。 不得从事客运服务的具体年限由城市生活的人民政府规定。
申请从事出租车经营的公司和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应当向客运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一)书面申请(二)经营计划和可行性报告(三)信用信息说明(四)经营管理制度(五)经营场所、场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六)其他符合有关规定的文件。
客运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上述申请文件之日起30日内,根据出租车快速发展规划和申请人的条件作出审查决定。 经批准、发给许可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办法》确定,经批准许可的经营者,必须持有客运管理机关颁发的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牌照等手续。 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完手续的,由客运管理机关出具经营资格证书,并出具车辆运输证书和司机客运资格证书后方可营业。
出租车经营者、司机、车辆的资格审查周期由地级以上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交通部:正在研究网上预约车的管理方法
关于此次两部门取消现行《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大家认为与不约而同地在网上订车有关。
3月14日,在全国“两会”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表示,目前交通部正在与相关部门进一步讨论论证,推进深化出租车改革指导意见和网上约车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的尽快实施。 我国对网约车并未“禁止”,而是以“量贩”设计新的管理制度,依法合规,鼓励新业态规范的快速发展。 将来,私家车可以通过转换途径转换为合规运营车辆后,再经营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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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网上预约车的管理相比,杨传堂特别指出,目前暂行办法首先确定了四个方面的核心文案。 一是确定快速发展的定位。 基于高质量、差异化的经营,有序快速发展网约车。 二是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对网约车经营者、司机、车辆实行许可管理。 三是规范网约车的经营行为。 四、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体制,加强事后监管。 [/s2/]
标题:“《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已废止 为出台互联网约车管理办法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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