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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22日在出席“中国县域金融论坛”时表示,将进一步调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建立比较有效的风险制度,在此基础上加大民间资本对县域金融机构的投资力度。 允许资产管理企业设立村镇银行,并适当放宽法人银行对村镇银行最低持股比例的限制。
业内人士认为,允许理财企业设立村镇银行,可能意味着银监会在风险控制的前提下,逐渐允许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始设立村镇银行,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更加多样化。 另外,“适当放宽法人银行对村镇银行最低持股比例的限制”,意味着村镇银行法人银行股东持股比例有望降至20%以下,将产生越来越多的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经营的机会。
蒋定之还表示,将积极探索区域总部、管理事业部、母子企业制的村镇银行管理模式,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吸引大型商业银行进入县域布局。 蒋定之还表示,要在大力快速发展正规金融的基础上,合理吸引非正规金融,推进民间金融阳光化,给予合法生存空之间。
针对最近公布的《新非公36条》,蒋定之评价说:“这是中央为加快开放县域金融提出的新的事业要求。” 我们要以更加开放的视野和态度,把县域金融置于农村经济的大框架下,放在“三农”的战术定位上,大力推进县域金融改革开放,加快培育本土化的金融机构,适度竞争,构建多元化的金融市场。 ”
蒋定之表示,目前全国已设立260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计划建设55家。 此外,成立了1612家小额信贷企业。 截至2009年底,全国县域银领域金融机构服务网点达到12.2万处,占全国银领域金融机构网点总数的66%。 目前,除少数业务外,县域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与城市金融机构的业务逐渐统一。
在县域金融支持政策中,蒋定之呼吁,各相关方面要逐步加大对县域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将支持政策从机构支持逐步调整为县域涉农业务支持。 对放宽涉农贷款业务注销条件(包括新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的金融机构批准重组和减免涉农贷款业务的涉农贷款业务税前提取贷款实施准备金等。 另外,针对县域金融改革,提出要研究建立具有正向激励作用的长期支持制度。 与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比较,制定阶段性的特别政策。 “历史问题,历史应对; 政策问题,政策处理。 ”
标题:“银监会:加大民间资本对县域金融机构投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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