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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有关人士获悉,国家发改委起草的《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推进非居民燃气销售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近日出炉,非居民燃气价格逐渐拔得头筹。
分析师认为,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目的是应对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最后一公里”的难题,规范天然气产业链终端。 其中,地方燃气企业税后6%收益率的规定将重新划分天然气下游终端市场的优势。
天然气降价模式
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核定独立的配气价格,制定区分客户类别的配气价格。 配气价格由许可价格加上合理利润大致制定,许可收益率大致不超过比较有效的资产税后收益率的6%。
发展改革委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放开非居住民用燃气销售价格,不再制定具体价格; 如果暂时没有全面开放区域的条件,可以先开放大客户的燃气价格,建立非居民燃气购买价格的联动调节机制,鼓励大客户自主选择燃气来源,推进燃气供应和销售业务的分离。 并要求各地制定配气价格管理和定价监督审查规则。
业内人士表示,上述“6%的收益率”是否包含反驳费尚不清楚。 如果不包括连接费用,包括对燃气企业利润影响不大的连接费用,就意味着燃气企业的利润将大幅减少。
一位大宗商品研究员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对华润燃气、北京燃气、港华燃气、陕西燃气、长春燃气、贵州燃气等燃气领域的老字号企业来说,根据“6%的收益率”的规定,燃气价格水平可能大幅下降,公司利润可能缩小。 对新进入燃气领域的民营公司来说,“6%的收益率”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司的收益,降低了领域进入的门槛。
好材料下游终端市场
据拆船者称,开放非居民燃气价格的趋势已经确定。 在未来的天然气市场,特别是非居民管道燃气市场,上游和下游的顾客可以直接实现交易。 这将直接降低天然气的价格,引出下游终端市场的诉求。
燃气价格高是我国天然气后续市场如天然气发电等快速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 只有降低发电用燃气的价格,才能降低燃气发电费。 业内人士认为,加快天然气价格改革,促进大规模发电客户与上游厂家直接交易,实现厂家直接供应,是走出天然气发电领域“困境”的关键。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天然气发电是天然气下游最费钱的板块,燃气代煤是大势所趋。 《天然气快速发展“十三个五年计划”确定,下一步将大力发展天然气发电产业,全年天然气发电设备规模达到1亿1000万千瓦以上,占发电总设备的比重超过5%。 《关于促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全年天然气发电总设备规模将达到1亿1000万千瓦,天然气发电用气体约1000亿立方米。 据推算,“十二五”期间,天然气发电新增装机容量将达到0.40亿千瓦至0.80亿千瓦,增长率将达到57%至114%。
原标题:非居住民用煤气的价格将箭在弦上
标题:“非居民用气价钱改革方案近期发布 天然气降价模式将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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