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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周洲从北京来
中国官方智库国务院快速发展研究中心日前首次公开了《383方案》全文。
改革路线图以打破垄断、促进竞争、重构监管为要点,加快基础产业行业改革,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支柱产业的垄断弊端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全球产生了越来越明显的负面影响”,同时命名为铁路、石油天然气、电力、电信4个垄断领域。
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黄勇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打破行政垄断不是《反垄断法》能够处理的,包括体制问题在内,需要设计一系列的顶级制度
商务部积极推进反垄断法的修改
与近期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出的议案相比,商务部赞成提出的反垄断法修改建议,积极推进反垄断法修改工作,计划在本年度完成《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实施条例》,并向国务院报告。
朱列玉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出,我国反垄断法存在缺陷,被称为“长牙虎”,反垄断机构独立性和权威度不足,职能分散,不能比较有效地制约国有垄断公司。
商务部在给朱列玉的回复中表示,商务部自身在执法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由于没有对经营者集中的定义、审查期限、审查要素等做出规定,影响了案件的审查效率。
另外,《反垄断法》对违法责任的规定比较模糊。
商务部表示将积极推进《反垄断法》的修订工作,制定《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实施条例》,细化《反垄断法》第四章经营者集中的规定,提高《反垄断法》的可操作性,今年内完成《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实施条例》草案,并向国务院报告
对于已经施行了五年的《反垄断法》,目前三个执法机构都面临着一点阻力。
中国反垄断法有三个行政执法机构。 商务部负责经营者的集中申报和审查,发改委负责价格相关的垄断案件,国家工商总局负责商务部和发改委管辖以外的案件。
“这三个部委只是行政执法部门,《反垄断法》需要在法律解释方面升级,需要向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层面报告。 》黄勇建议按全国人大的来办法解释,并建议国务院尽快制定实施条例或办法。
打破行政垄断必须依靠顶级设计
行政垄断法的责任执行问题一直被认为是《反垄断法》的软肋。
行政垄断是指政府通过行政手段限制竞争,如通过地方保护限制外国产品进入当地市场等,对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造成很大的阻力。
对于政府批准石油和中石化经营石油产品这样的非自然垄断,这种被称为“国家垄断”也介入、限制和排除了市场竞争。
国研中心的“383方案”显然意识到了这些,提出了对铁路、石油天然气、电力和电信四个领域的改革。 的要点是放宽准入,形成竞争性的市场结构,并且在自然垄断环节形成比较有效的监管。
黄勇说,行政垄断与国家体制有关,光靠一部《反垄断法》是不行的。 因为没有足够的权力反对行政垄断和限制政府不合理的竞争行为。
例如,反垄断法对地方保护问题做出了禁止性规定,但反垄断执法机构只能向违法机构的上级政府机关提出建议,授权有限。 如果上级不接受提案,对违法机关的拘留作用不大。
黄勇还介绍说,如果国家对某一领域在准入和价格方面进行管制,《反垄断法》在打破垄断方面所起的作用有限。
标题:“国务院反垄断专家黄勇:打破垄断不能仅靠《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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