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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26日获悉,相关部门日前提出了若干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快速发展的意见,并征求了业内意见。 意见书重申,要树立支持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快速发展的包容性监管理念,确立证券经营机构业务的“负面清单”,逐步实现“必须依法禁止才能做”。 并改革业务许可证管理体系,开放领域准入,支持各机构对高管和业务骨干进行股权激励。 另外,连续两次召开的证券公司创新大会预计将于今年5月再次召开。
证券公司相关人士表示,《负面清单》的提交方式超出预期,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对领域下一步创新快速发展持非常积极的态度,意见稿文案细致,有利于现实。 意见书确定,进一步精简、整合、整理行政审批报告的几个事项,完善证券企业创新机制,逐步取消专业评估、预备案等前置流程。
意见书建议建立开放竞争的领域结构,改革业务许可管理体系,支持证券企业、基金企业、期货企业、投资咨询企业相互申请业务许可,积极推进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私募股权。 开放领域准入,放松证券经营机构设立股份准入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专家等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出资设立证券经营机构。 支持社会保险、养老金、公司养老金等长期资金委托专业机构投资运营或设立专业证券经营机构。 支持对高管和业务骨干进行股权激励。
意见确定了拓宽证券经营机构的基础功能和融资渠道。 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股票融资,取消上市发行的先决条件,支持公开和不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允许证券经营机构向银行申请融资等。
关于互联网业务创新,意见稿支持证券经营机构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改造以前流传的业务,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现领域业务规则的情况下,证券经营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现有业务的,向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审批和备案 支持这些机构利用网络新闻技术创新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展网络证券业务试点。
另外,意见书还提出要着力推进私募市场的快速发展和跨境业务的双向开放,进一步放宽证券期货机构的外资准入条件。
“该方法最终可能在创新大会上公布,但具体副本有待领域反馈,相关部门最终明确。” 一位证券公司高管表示,年是领域创新转型的“攻坚年”,该评价已成为领域共识,此时推进负面清单管理尤为重要,拉开了领域创新空之间,“征求意见稿对个别业务的细致规定, ”
标题:“券商业务拟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法无禁止即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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