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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券商入选上证50ETF期权首批做市商”

2021-07-07 19:36:02 / 作者:冼承志/ 来源:中华金融时刊/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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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王一鸣

到etf期权发售( 2月9日)为止进入倒计时。

2月2日,上证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上证50etf期权的首个做市商名单已经出炉。 日前,经上证所组织评选相关证券企业,国泰君安、中信、海通、招商、齐鲁、广发、华泰、东方等8家证券企业成为上证50etf期权的第一大市场商。

1月9日,为规范股票期权试点工作,上证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导》(以下简称“做市商指导”)

期权市场经营者(以下简称市场经营者)是指按照上述准则的规定和要求,为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期权合同提供流动性服务的期权经营机构或者交易所同意的其他专门机构。

提供市政服务的类型包括: 1 .向投资者提供双边持续估算; 2 .对投资者的询价提供双边对应报价3 .规定或办理交易所在市协议中约定的其他业务。

根据《做市商指南》,做市商主要分为做市商和常规做市商。 主要做市商应当提供上述规定的所有做市商服务,通常做市商应当提供前条第2、3款规定的做市商服务。

1月9日,证券交易所宣布,考虑到市场及相关机构业务技术准备情况,《做市商指导》中关于投资者询价和做市商提供双边对应报价的规定暂不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期权市场流动性的促进者,做市商有义务在双边基础上持续报价或响应报价。

国际上,交易所规定了市场经营者的义务责任,一般赋予市场经营者一定的权利作为补偿。 第一项权利是减免交易手续费用、增加持仓管理额、免除特殊情况下的报价义务、缴纳保证金方面的优惠措施。

证券交易所在期权业务方案中,对经营者负责的期权合同进行双边持续报价,或者设定与报价相应的义务和基本评估指标,如最大买卖价差、最小报价数、参与率、持续报价合同率等。

另外,证券交易所设定了基于交易量调整时间的买卖价格加权、交易量调整的连续投标参与率等市场经营者的业绩判断指标和算法,并根据这些指标对市场经营者进行每月的业绩评价。

证券公司相关人士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符合条件的市场经营者将来将分批次上线。 现行规则规定,市场经营者不限于证券公司,也可以参加期货、基金、私募基金,但模拟市场经营需要3个月以上,但由于证券公司参与时间较早,早期市场经营者以证券公司为主。

目前,符合以下条件的机构可以向上证所申请提供合同品种的市场服务。

1、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相关领域自律组织备案,期权可从事本市业务; 2 .参与证券交易所期权模拟交易做市业务的同时上市时间达到3个月,同时通过证券交易所实验室环境各项目进行市业务测试3 .模拟交易期间做市成绩符合上证所相关做市指标要求; 4 .通过上证所组织的特别检查5 .该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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