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523字,读完约4分钟
记者王一鸣
今天,《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上证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上市公司新闻公开监管,上证所发布了《关于扩大上市公司直通车公告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复印件,上证所此次将14个一级公告划分中共计58个二级划分的预审公告调整为事后监督公告。 主要内容包括股东、监事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明确或证明异常变动,股东增资或减持股份,权益变动书和收购,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破产重整和风险警示等。
直通公告的比例上升到92%
上证所相关人士表示,为了做好本业务,在前期充分判断市场容忍度和业务操作风险防范诉求的基础上,将54种与业务操作表完全无关的和4种业务操作表时间长短要求低的公告纳入直通车范围。 年上海市上市公司实际发布的公告数量模拟显示,此次扩大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常用直通公告比例将从85%上升到92%,预计将对上市公司新闻发布效率和及时性的提高产生较大的积极影响。
上证所有关人士表示,此次扩大上市公司直通车公告范围,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整体考虑
一是直通列车上市近两年运行稳定,扩大直通列车范围的条件基本成熟。 自2007年7月启动以来,上市公司新闻发布直通车系统逐渐完善,基本功能趋于完善,大多数企业已经能够熟练操作新闻发布直通车业务系统发布各类事前、事后审查公告,实现85%的公告直通发布,市场各方面居高不下。
第二,扩大直通车范围,有助于进一步推进上市公司新闻公开自律监管的变革。 以新闻公开为中心,推进由事前监管向事后监管的转变,是上海证券交易所近年来集中重点开展的持续事业。 扩大此次新闻披露直通车的覆盖范围,可以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新闻披露首要责任人的意识,提高履行新闻披露义务的主动性和比较有效性,全面改变监管机构“保姆”在新闻披露监管中的作用,进一步将监管重点转移到事件中和事后
将实施多期披露制度
负责当地诚信业务的上市公司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将上述公告纳入直通车范围,对上市公司的新闻披露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合规意识要求更高,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新闻披露规范的运营能力,内部新闻披露
例如,市场上出现企业重大资产重组传言等股价敏感的新闻时,企业有义务及时做出应对和澄清。 例如,如果企业直通披露的证明和明确公告不清晰,市场投资者就更容易被误解,需要进行二次澄清和多次澄清。 因此,上市公司必须积极应对市场谣言报道,比较明确市场质疑,保证公告披露文案的比较有效性。
另外,在股价涨幅达到异常波动标准的情况下,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新闻披露及相关各方面行为的通知》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上市公司对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引起股价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 必须验证是否有再融资等对股价敏感的事项,如果没有这样的事项,必须约定在今后3个月内不做计划。 因此,在实践中的少数上市公司,可能存在不认真的情况,公告中有承诺复印件被泄露,或者在未满承诺期限的情况下启动相关重大事项等违规行为,在这样的直通公告中故意用模糊的表现方法误导中小投资者
上证所有关人士表示,将对上述相关公告直通后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比较监管措施。 澄清谣言、异常波动类公告,第一时间进行事后审查,发现市场谣言不清、相关承诺未严格履行等情况,及时采取监管咨询等快速应对措施,要求企业及时补充披露; 滥用新闻发布直通车公告、擅自发布公告的,立即采取暂停直通车资格、举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自律监管手段,加大事后监管和处罚力度。
另外,据介绍,作为上市公司新闻披露管理制度的调整和完整的重要组合事项之一,上证所有望在近期宣布实施多期披露制度,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新闻披露效率。
标题:““事前审核”转“事后监管” 上交所扩大直通车公告范围”
地址:http://www.chinaktz.com.cn/zhgnzx/84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