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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传到西方社会,放高利贷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事。
英国作家莎士比亚在四大喜剧之一的《威尼斯商人》中,通过生动的描写,在报纸上展现了放贷商人夏洛克贪婪冷酷的性格。 其结局反映了社会对放纵高利贷者的不齿。
在意大利诗人但丁的《神曲》中,放高利贷的被扔进了7楼的地狱,在无尽的沙漠中忍受着从天而降的烈火之雨。
这种文化由来已久,“高利贷”一词在英语语境中有很强的负面含义。 在美国,放高利贷的人被称为“放鲨鱼”,显示了美国社会对高利贷受害的深刻认识。
地方立法规定入罪
在美国,联邦政府对贷款利息没有确定的规定,主要由各州政府立法限制。 记者了解到,虽然各州的具体规定不同,但总体情况较为严厉,有些州还将情节严重的高利贷行为列入罪名。
在经济发达的加利福尼亚州,法律规定,未经特别许可,一般个人和组织每年不得因借款收取10%以上的利息。借款人即使同意支付比这一比例高的利息,借款人也不得收取。 此外,借款人为借款支付的本金以外的任何款项,不论名义均纳入利息范畴。
贷款方要求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的,借款方有权要求返还此前支付的利息,免除还欠的利息,并要求贷款方采取惩罚性措施。 另一方面,出借人不得以对法律不了解为理由为自己辩护。
另外,法院认为融资方故意索取超过法律允许的利息的,也可以判处融资方5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的纽约州,法律规定领取年息的16%以上就违反民法,领取年息的25%以上就违反刑法。
和加州一样,故意收取高利息的贷款方也在纽约州受到监禁和缓刑等处罚。 根据最近的模范判决,如果一对借贷关系被认定为高利贷,借贷者不仅无法收回本金,还可能需要支付两倍的利息作为赔偿。
纽约州法院也同样筛选借款人支付的款项,重视款项的实质是否为利息,不考虑款项的名义。
根据佛罗里达州的法律,每年单利18%以上的贷款被视为高利贷,但贷款额超过50万美元将会产生25%以下的利息。
如果利息超过25%,放贷者可能面临60天以下徒刑和500美元罚款的利息超过45%,放贷者将被处以5年以下徒刑和5000美元罚款。
如果以暴力逼债,将被判处刑罚
在佛州,放高利贷的人对借款人使用暴力、威胁等强制债务手段,损害借款的所有人身安全、名誉、财产,将被处以15年以下有期徒刑和1万美元罚金。
在美国,高利贷防止法不仅在纸面上,通过调查法院的判决,可以看出相关法条在实践中得到了贯彻。
在康涅狄格州一起闹事时,一家典型银行与客人约定在贷款时每月支付20%的利息,在客人无力回购典型物品时出售了一些典型物品。 随后,地方法院判决这家典型银行支付相当于客户损失3倍的赔偿金。
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国,放高利贷的人经常通过敲诈勒索来逼债或集体犯罪。 例如,在上述案件中,法院认定其典型行为有欺诈胁迫情节,并据此进行了处罚。
18世纪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说,刑罚的威慑力量不在于其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缺少性。 因为,无论法律多么完备,只有执法机关不折不扣地执行,司法部门公正地审判,法律才能在社会中发挥作用。
标题:“放高利贷危害那么大,在美国会面临怎样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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