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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9日发布了对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企业和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两家公司共计罚款超过3800万元。 这是环境保护部第一次给汽车生产公司剪票。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管局局长田为勇介绍说,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企业生产的8辆轻柴油卡车排放的烃+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超标。 生产的318辆重型柴油卡车obd系统功能性检测不合格,污染控制装置作假,二次充电,冒充排放检测合格的产品出厂销售。
他说,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环境保护部责令凯马企业纠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商品价值两倍的罚款。 以上各项处罚共计3174万元。
据介绍,山东省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09辆轻柴油卡车排放的烃+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排放量超标。 环境保护部责令唐骏欧铃企业纠正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汽车生产违法行为,罚款共计703.63万元。
田为勇表示,事件表明了环境保护部对违法污染的“零容忍”态度,将对同类环境违法行为起到强烈的威慑作用。 它还给出了严格管制汽车的重要信号。
环境保护部表示,将建立汽车环境监管长效机制。 另一方面,加快建立完善的事前新闻公开制度、事中监管制度、事后环保召回制度“三位一体”的汽车环境监管体系,将汽车环境管理纳入环境保护监测和监管执法体系。
到年底,汽车定期检测机构已全部建成国家、省、市三级网络,目前正在加快遥感监测网建设和数据网络推广,为通过大数据观察筛选超标车辆,实现新车生产公司的精准化监管奠定了基础
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在“双随机、一公开”的基础上大体上对生产公司加大监管力度,杜绝篡改、虚假使用obd软件、不按要求发布环保新闻等违法行为,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资料来源:本社记者:高敬
标题:“罚款超3800万元!环保部首次处罚两家汽车生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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