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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北京10月11日电(记者陶俊洁、赵晓辉) )比较了市场瞩目的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企业控股天弘基金管理有限企业的相关情况。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发言人11日表示,该行为需要关联方提交申请材料后,按照新基金法和行政许可相关规定审查并依法决定。
最近,市场传言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划增资扩股,引进新股东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层持股。 增资完毕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企业的主要股东将由天津信托有限责任企业变更为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企业。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发言人指出,成为基金管理企业的主要股东或者实际管理者,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入天弘基金,必须符合基金法等规定的股东条件,履行必要的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查程序。 对天弘基金管理有限企业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的申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收到其申请材料后,按照新基金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
信息显示,证券监管委员会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私募股权基金领域,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全面升级转型,鼓励业务创新和市场竞争,培育专业、长期、合理的投资文化和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保持开放
标题:“证监会:阿里巴巴入股天弘基金尚需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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