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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的覆盖率为什么难以阻止污水的流动?
——部分城镇污水解决厂现状调查
本网北京3月31日电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通报了全国城市污水解决设施年第四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 截至年底,全国651个安装城市建成了污水解决厂,占安装城市总数的99.1%,累计建成污水解决厂1999个。 设立全国城市、县累计污水解决厂3513个。
这些污水解决厂的运行情况怎么样? 污水都解决了吗? 解决的污水达成了吗?
许多乡镇的污水解决设施成为装饰品
作为国家“十一五”规划建设的项目,2009年11月建设运营的丹江口市六里坪镇污水解决厂工程,4年多来由于交不了电费,停运的风波不断。 公司负责人车延文说:“为了交电费转设备,我们到处筹钱。”
同样的烦恼在湖北省房县大木厂镇的污水解决厂更为严重。 自年3月竣工以来,该项目一直间歇运行。 根据十堰市提供的数据,这三年来,该设计日解决能力2000吨的污水解决厂日平均解决污水量只有94吨。
作为洪湖市最大的乡镇污水解决厂,峰口镇污水解决厂的设计能力每天解决3000吨污水,但即使投加一年半以上,该厂仍然只能半负荷运转。 “收集一天的驾驶污水量需要三天。 ’工厂经理郭生标说。
根据湖北省住建厅提供的数据,目前全省有50个乡镇生活污水解决厂,规模多为1000吨-5000吨。 但是,只有8辆正常运行,30辆在运行中停止,12辆基本上处于空闲状态。 正常运转的8个乡镇污水解决厂中,运转负荷率最高的只占75%,50%以下的占一半。
根据河南省去年12月公布的农村环境补丁综合整治资金鉴定结果,经抽查年完成的248套污水解决系统中,103套被搁置,139套无法正常运行,只有6套能够正常运行。
据辽宁省环境保护厅介绍,辽宁省现有160家污水解决厂,平均运行负荷率为78%,全省城市污水集中解决率为84%。 在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阜新市阜蒙县等地,有些乡镇污水解决厂工作不完全正常,乡镇居民的生活污水比较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一点城市负荷过重的污水会直接排出
年以来,昆明市民阿木德布多次通过照片和文字反映昆明市第三污水解决厂涉嫌直接排放污水进入滇河道。 阿木德布告诉记者,他散步时,总是看到滚滚的黑色污水顺着运粮河直接流入滇池的草海,疑似昆明市第三污水解决厂直接排放污水。 “我们一直关注昆明市第三污水解决厂直接向滇池排放污水的问题。 负责解决污水的污水解决工厂为什么要这么明目张胆地直接向滇池排放污水? ”
阿木德布说,他给市长热线打电话反映问题后,相关部门也知道这一事件,但昆明市第三污水解决厂解决不了那么多污水,所以他回复说,其他污水解决厂建成后必须处理这一问题。 “他们几乎每天都排放污水。 旱季还很少,到了雨季污水很大,从远处很臭。 ”
2月19日,记者来到昆明市第三污水解决厂,发现在本应关闭的污水入口阀门下,水量非常大的污水从阀门流出,浑浊、难闻的污水顺着运输河前进,运输河河岸均为黑褐色。 离阀门不远,污水解决厂排出的水就比较清澈。 清一浊的两个水流混合在一起,变成了黄色浑浊的臭水,一直流入滇池的草海。
“每天流经粮川的污水有68万方,但这个污水解决厂每天最大的解决能力只有21万方,解决不完的污水都要流入滇池。 ”据媒体采访,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办公室负责人说。
由于城市的快速扩张、污水解决厂的规划、管网的设计、解决能力等多方面的原因,很多污水解决厂都存在着类似昆明第三污水解决厂的“无法解决”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年,合肥市污水厂日运行负荷率达到102.1%。
但是,由于污水解决厂配套管网建设跟不上,一些城市的污水没有得到较为有效的收集和解决,直接排入了河流。 武汉市白沙洲自来水厂上游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有青菱川,每次雨水过多,市区积水涌向青菱川后,通过泵站排入长江。 顺着河往上走,蓝菱川两岸有很多从河里清除的泥土,但河水仍呈浅黑色。 在青菱川的桥头,污水的排出口正向着河边冒着黑水。 很明显污水还没有进入收集管网。
超标排放,许多污水解决工厂成为“污染源”
据说污水通过解决工厂后,水质应该达到标准。 但是现实情况怎么样?
今年3月,安徽省环保署对淮南首家水务有限责任企业八公山污水解决厂因环境违法进行了挂牌查处。
该污水解决厂建于2008年8月,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省环境监察局的有关人员经过检查后发现,该厂的招标改造项目已于年底开始实施,并未真正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该厂的消毒设施也未投入运行。 排出口采样监测结果表明,该解决厂废水中氨氮为11.4mg/l,超过0.425倍,粪便大肠菌群超过24000个/l,超过23倍以上。
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公布的江苏省国家控制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超标公司名单,去年第三季度,56家超标排污公司中,污水解决厂40家,占71.43%。 年6月,陕西通报城市生活污水解决厂特别法执行检测结果,全省105家污水解决厂,现场抽样检测结果为超标污染物排放57家,占54%。
安徽省住宅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研究员张敬玉表示,“目前污水解决厂超标排放项目为粪便大肠杆菌、悬浮物等指标,第一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等指标排放合格情况良好。” 张敬玉分析认为,目前执行的排污标准是2006年新制定的,对不同水系、不同类型、不同公司、不同项目的排污有确定的标准,但此前计划建设的多家污水解决厂,按新标准要求设计、建设
但是,业内人士认为,污水解决厂生存困难、盈利能力弱、投标改造投资大小也是无法达到排放量的客观原因。 另外,还存在一点污水解决厂不按规范降低标准的“主观故意”。
合肥工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汪家权表示,污水解决厂应集中解决污水,本质上是环境保护机构和设施,但排放指标不合格是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从而使环境保护设施成为“污染源”。 (采写记者廖君、袁志国、马姝瑞、白靖利、孙仁斌、杨丽萍)。
原文链接: finance./ China/0331/102218664810.shtml
标题:“城镇污水解决厂现状调查:解决设施只是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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