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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李彪
国家食药监总局28日宣布,撕裂了肉制品销售领域隐藏的混乱形象。 另外,顾客的餐桌上陈列了沙丁胺醇(俗称“β受体刺激药”)、氯霉素等禁止兽药的畜肉。
“β受体刺激药”添加剂在我国几乎家喻户晓。 没有理由。 虽然政府严格禁止录用,并在各个环节设立了监管措施,但“β受体刺激药”培育的“健美猪”仍然多进入流通渠道。 此次“β受体刺激药”和其他兽药禁止的再次出现,为国内畜肉安全管理体系敲响了警钟。
7月2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关于11批次畜肉不合格的通告》中,出现了禁止沙丁胺醇(俗称“β受体刺激药”)、氯霉素、兽药呋喃唑酮等兽药的身影。 此次不合格产品抽查时间为5~6月,有关公司分布在北京、黑龙江、福建、河南等地。
目前,与兽用抗菌药物滥用和违法兽药问题相比,《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7月21日起至今,农业部和食药监总局已经联合或分别发布了《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监管》、《全国兽药(抗菌药物(综合治理五年行动方案(~2019年)》。
兽药领域乱象很多
此次,与不合格样品有关的公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哈尔滨市大江食品有限企业生产的猪里脊肉和北京森顺恒发商贸有限企业生产的森顺恒发前臀尖检测禁止兽药沙丁胺醇(β受体刺激药); 许昌鑫汇肉类联合加工有限企业生产的带皮大腿肉、雏鹰农牧集团郑州商贸有限企业生产的禁止猪肉检测的兽药氯霉素等。
据介绍,雏鹰农牧集团郑州商贸有限企业生产的猪肉(-5-31 ) (氯霉素实际检测值为0.4μg/kg公斤(微克/公斤)。
2002年,农业部发布《食品动物禁用兽药及其他化合物名录》,禁止氯霉素等29种兽药用于食品动物,限制8种兽药作为动物生长促进剂,废除兽药质量禁止标准。
据雏鹰农牧集团网站介绍,该公司已经引进了食品安全跟踪管理系统,所有猪都有自己的“身份证”,实现了饲料来源、养殖、屠宰、配送、终端全过程的安全跟踪。
另外,雏鹰农牧集团表示,与此事相比,至今未在批次检测中检测出氯霉素,也未在企业药店购买过氯霉素等禁用抗生素,此次检测出的问题猪肉没有标识,未明确为企业生产
中国生猪预警网首席分解师冯永辉认为有几种可能性。 一是猪生病后,采用含氯霉素的药物,没有按要求做好猪出栏前的停药期。 一是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了氯霉素。 如果一个例子被检测出猪肉中含有氯霉素,那么前者的可能性很高。 “现在猪病很多,兽药领域一团糟。 很多药品中有效成分不足。 普通饲养商增加剂量后采用。 采用了两倍的量。 过量采用会产生残留。 另外,停药期不足。 ”冯永辉说。
人的药有时会被滥用
据了解,氯霉素是广谱抗生素,是抗生素中副作用最大的药物。 氯霉素对血液系统的毒性很大,因此有抑制造血功能的毒副作用。 因此,我国禁止用于动物来源的食品,规定了所有食品、动物可食性组织的最高残留限量( mrl )为零。
但是,当养殖中猪、鸡等发生疾病时,其使用的兽药中可能含有一定量的氯霉素,药物的生产和采用是监管薄弱的环节。
美国农业部在上述《行动计划》中提出,5年来,假冒兽药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比较有效的遏制,兽药禁令基本为零,兽用抗菌药物质量合格率达到97%以上,动物产品(含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
冯永辉表示,目前兽药领域比较混乱,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严格把关,但对“贴牌”公司的监管存在不足问题,部分企业品牌兽药生产公司对原料药过于稀释。 饲养者为了在采用过程中发挥较高的疗效而加倍服用药物,药物容易残留在动物体内。
兽药使用监管难度更大,冯永辉进一步介绍,猪肉中检出氯霉素是典型问题,有可能使用人用药物,人用药物中氯霉素含量通常很高,动物代谢不完全。
事实上,我国对人用药和兽用药的边界有确定的规定,明确禁止人采用的处方药在畜牧生产中使用。 但是,在畜牧生产中采用人用药物的行为依然发生。
“由于人工用药对畜牧相关疾病的治疗效果非常好,地方畜牧农户确实采用了人工用药。 ”一位地方畜牧局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
标题:““瘦肉精”又上餐桌两部委连发四文严查禁药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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