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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官网21日刊登了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李万甫的签名复印件。 文案反对相关人士认为的“死亡税率——当前经济持续低迷的真正原因”、“税率之重,接近公司的“死亡线”、“我国长期实行重税主义的结果,是经济动力和活力的下降”等观点,并提出“税率之重”。
文案指出,我国宏观税负近年来一直在稳定中下跌,特别是一系列减税减负措施相继出台,公司税负大幅减轻,但同期经济增长从前两位数的高增长到目前6.7%的增长呈现出较大波动。 简单推理出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之间负相关的结论,可以看出是不成立的。
文案显示,我国宏观税负水平总体较低。 当然,由于税种不同,计税依据不同,税率设置不同,所以对公司来说,衡量公司税负的轻重程度,不能单纯看税率的高低。 税率不等于税负,所以应该从多维度综合衡量。
关于完善我国的宏观税负担,文案也建议一是推进清费立税进程,二是加大减税减负力度,三是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
以下是全文。
由“死亡税率”引起的税负问题思考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李万甫
日前,相关媒体相继报道“死亡税率”问题,相关人士称“死亡税率——当前经济持续低迷的真正原因”、“税率之重,接近公司的“死亡线”、“我国长期实行重税主义,结果导致经济动力和活力下降。” 总结起来,其核心意义是税负严重影响公司生存空之间,是导致经济下行压力的首要原因。 到底是这样吗?
一、“死亡税率”的说法严重误解了社会公众
据媒体报道,“目前我国公司的实际税费负担接近40%,对公司来说意味着死亡。 ”。 被称为“死亡税率”。 该学说的提出,充分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关注,控诉社会公众特别是公司界对经济下滑的压力不断加大,引起了社会公众对税负问题的误解,产生了一系列的负面效应。 所谓的“大部分公司的利润率不到10%”和“30-40%的税收负担”有什么内在的关联? 需要慎重对待,还很难简单评价! 30-40%的“死亡税率”关于“我国当前经济持续低迷的真正原因”的结论,严重曲解和低估了导致经济下行压力的深刻原因。 事实上,形成经济增长率下降的诱因是多方面的,有体制因素、制度因素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因素。 根据这个逻辑思维,可以这样分发,如果公司的税金负担降低,经济下行的压力就会得到抑制吗? 很明显,经济运行状态的变化没有这么简单。 关于“中国的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之间有负相关”。 事实上,我国宏观税负近年来一直稳定,特别是一系列减税减负措施相继出台,公司税负大幅减轻,但同期经济增长从前两位数的高增长到目前6.7%的增长呈现出较大波动。 简单推理出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之间负相关的结论,可以看出是不成立的。
二、正确看待宏观税负水平
宏观税负没有统一的口径,一般结合政府收入构成情况,分为大、中、小口径。 大口径宏观税负是指政府全部收入占gdp的比重,根据imf统计口径推算,—年中国宏观税负接近30%,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42.8%,也低于快速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33.4%。 中口径宏观税负是指税收收入与社保缴纳之和占gdp的比例,根据oecd测算口径,-年中国宏观税负为23.4%,年oecd国家平均水平为35.5%; 小口径宏观税负是指税收收入占gdp的比例。 - -年我国宏观税负为18.5%左右,逐年减少。 根据imf数据,年发达国家为25.9%,快速发展中国家为20.4%。
另外,我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高新技术公司适用15%的税率,全球征收公司所得税的126个国家标准税率平均为23.7%,欧盟国家所得税标准税率平均为22.1%,经合组织国家平均为24.8%; 我国增值税标准税率为17%,也有13%、11%和6%的低级税率,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标准税率平均为15.7%,欧盟各国增值税标准税率平均为21.6%。
由此可见,我国宏观税负水平总体较低。 当然,由于税种不同,计税依据不同,税率设置不同,所以对公司来说,衡量公司税负的轻重程度,不能单纯看税率的高低。 税率不等于税负,所以应该从多维度综合衡量。
三、税负的结构分解
从税负构成和承担者来看,我国公司承担了90%以上的各种税,个人承担的各种税不到10%。 另一方面,由目前中国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决定,另一方面,公司对税收(费用)很敏感,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变大、公司盈利能力变弱的情况下,公司自然会觉得税收负担很重。 相比之下,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费)所占比例较高,公司直接负担的税看起来不高。
从税负转嫁性来看,收钱与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有关,与公司具体经营活动有关,难以转嫁的占我国税收收入三分之二左右的流转税,由于依赖价格,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因此, 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会导致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总税率”指标计算出的公司税负。 关于流转税的可还原性,可以通过税制结构的优化来实现,但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四、完善我国宏观税负的几点思考
一是推进清费立税进程。 加大税费改革力度,切实将适合税收形式征收的收款项目、基金项目改为税收; 在大力推进税制改革的过程中,及时将部分收钱项目纳入税改方案,统一实施; 在构建财税体制框架中,通过税费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确保地方财源稳定。
二是加大减税,降低税负。 为了明确政府的事业权,规范政府支出,抑制政府规模膨胀,减少政府对社会资源的强制占有和聘用份额,着力把握减税减税减负基调,刺激公司投资增长,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扩大支出能力空 妥善解决政府与市场以及相互之间资源占有和分配招聘的关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地位,解开公司与市场的束缚,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注入活力。
三是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 以税改减税为契机,进一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抓紧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改革,积极探讨房地产税立法,扩大公司所得税纳税基础,规范税前扣除。 通过税制改革,为政府实施精确控制,确保空之间。
标题:“国税总局专家:“死亡税率”之说严重误导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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