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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北京市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政策相比,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李素芳15日表示,北京正在制定《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实施细则,以确保阳光下的运行,保障客观公正。 达到落户条件的人员积分情况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这是她15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
《北京市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将于年8月正式发布,自年起实施,试行三年。 这个政策总体框架可以归纳为“4+2+7”,即4个资格条件、2个基础指标和7个导向指标。 资格条件包括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
李素芳表示,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正在制定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政策实施细则,确定认定标准,规范操作流程。 据她介绍,该政策指标体系涉及13种、29个详细项目指标,以及30多个部门,操作过程较多,具体申报开始时间尚未最终明确。
她强调,目前正在按计划加快业务推进,为了防止申请人逃跑,必须努力让人们容易处理。 正式开始之前,召开专题记者招待会,印刷便民手册,为民众答疑。
“实行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必须确保在阳光下运行。 ”李素芳说,首先,政策公开透明,指标反复征求意见,对各类申报者的标准统一公开。 其次,手续严格,通过市区、部门间的网络审查,进行新闻相互检查,确保申请人新闻的真实性和比较有效性。
李素芳指出,作为最后定居的一环,有必要进行公示。 她说,在保护申请人隐私的前提下,达到落户条件的人员的具体积分情况,将在网上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客观公正。
标题:“北京正制定“积分落户”实施细则 将公示落户者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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