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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上午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26次常务委员会上,公司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审议。
修正案草案拟对公司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加大优惠。
现行的公司所得税法规定,公司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公司所得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额在年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
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慈善法,其中规定公司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许可在计算公司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应在结转后三年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为配合慈善法,草案允许公司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中年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超过年利润总额12%的部分,在允许结转后三年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现行的公司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所得税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收入的公司,税率为25%,而且微型公司、高新技术公司享受优惠税率。 这次草案没有调整税率部分。
标题:“公司所得税法提交人大撰改税率未调整 做慈善更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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