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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入刑松绑? 法官:醉驾本来就不必然入刑”

2021-06-21 08:28:04 / 作者:冼承志/ 来源:中华金融时刊/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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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制定实施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以下简称量刑意见(二) )就醉酒驾驶确定提出,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 的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有人将此解释为“对酒后驾驶的高压打击将得到缓和”。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北京朝阳、上海松江、江苏苏州等法院,了解到近年来,三家法院对酒后驾车案件的解决较为严厉,没有定罪或免除刑事处罚的案例。 法官一致认为,量刑意见(二)关于酒后驾驶情节轻微、明显轻微的复印件,只不过是对刑法有关规定的重申,并不受酒后驾驶刑罚的约束。

喝醉了酒开车入狱了吗? 不!

喝醉了要坐牢绑吗? 你想得太多了。 法官告诉记者,实际上酒后驾驶本来不需要坐牢。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长张捷表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汽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但是,我国刑法规定了“但愿书”。 也就是说,情节明显轻微危害小的,不视为犯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也确定存在“情节明显轻微、危害小、不视为犯罪”等情况,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回案件、不起诉、中止审理、宣告无罪。

“醉酒驾驶入刑松绑? 法官:醉驾本来就不必然入刑”

张捷表示,危险驾驶犯罪是危险犯,不能只以酒后驾驶为判刑标准,需要对酒后驾驶进行一定程度的综合、实质性评价,已经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醉酒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即可。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张华说,量刑意见(二)合理合法。 我国刑法第13条、第37条确定,包括盗窃、故意伤害等常见犯罪类型在内的所有犯罪行为,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解决犯罪,情节轻微的,免除刑事处罚。

“所以,酒后驾驶当然可以宣判无罪或定罪,但免除刑事处罚。 ”张华说,此前下达的司法解释和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酒后驾车情节轻微、情节明显轻微。 否则就会触犯刑法。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二法庭法官崔光在刑法情节明显轻微、情节轻微规定的情况下,重新审查了量刑意见(二)。 这是对司法实践者的提示、要求、强调,目的是在审判员审理醉酒驾驶案件时,更全面、客观地考虑被告人的各种犯罪情节,综合评价被告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定罪处罚

“此外,量刑意见(二)的上述规定并未单独比较酒后驾驶的特殊解决和特殊规定,在涉及其他犯罪行为的司法解释中也强调“情节明显轻微,不受定罪”、“情节轻微,不受刑事处罚”。 ”崔光同表示,这只是证明符合量刑意见(二)刑法的要求,说明罪刑已适应,大体上,与“刑松酒醉开车不入刑”没有必然联系。

那么,为什么法院多年来没有因情节明显轻微、情节轻微而对酒后驾驶定罪或免除刑事处罚的例子呢?

张华一方面解释说,刑事案件宣告无罪或免除刑事处罚的例子本来就很少,另一方面,酒后驾驶本身属于轻微犯罪,如果真的情节轻微或明显轻微,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不纳入审判环节。

张华说:“以前酒后驾驶不是不能免除处罚,而是如果出现量刑意见(二)就可以免除。 法律松懈了,酒后驾驶的刑罚并没有放宽。 ”。

司机能放松警惕吗? 不!

量刑意见(二)出台后,一些人认为,这让很多司机“松了一口气”。 法官们警告说,近年来,司法机关对酒后驾驶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酒后驾驶案件保持高位驾驶,占刑事案件较大比重。 对司法机关酒后驾驶的打击不会缓和。 许多司机不要放松警惕。

《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松江法院每年处理酒后驾驶案件400多起,占本院刑事案件总量的20%左右。 朝阳法院每年处理300起酒后驾驶案件,占我院刑事案件总量的10%左右。 两个法院多年来酒后驾驶案件数量一直平稳。

崔光一表示,朝阳法院对酒后驾车案件始终保持着严厉的打击态势,从北京整体来看,酒后驾车缓期执行的判决较少。 北京是个大城市,交通量非常大,危险驾驶行为带来的社会危害相对较大,需要更严厉的打击。

苏州法院每年受理危险驾驶案件149件150人,年93件93人,年94件94人,年5月39件40人。 事件量从年开始明显下降,逐渐稳定。 张捷认为,这证明了酒后驾驶判处有期徒刑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预防犯罪的作用。

危险驾驶案件中,姑苏法院适用缓刑的比例约为40%。

张捷告诉记者,姑苏法院自2007年住院以来,每年都有酒后驾车不判实刑的例子。 法院将根据行为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驾驶车辆的种类、道路的种类、行驶道路、实际损害结果、认罪悔罪的态度等,综合考虑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情节较轻的,可以判处缓刑。

张捷介绍,姑苏法院判处缓刑的情况是,被告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不超过200毫克/100毫升,在城市常规道路上驾驶汽车时睡在车内,或发生自行车事故,未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等。

去年11月30日,杨先生醉酒开车行驶到十字路口时被民警扣押。 据鉴定,杨先生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35毫克/100毫升。 苏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为初犯,归案后有如实供述犯罪并实施社区矫正的条件,最终判处其拘役1个半月、缓刑2个月、罚款1000元。

张华说,在《刑法修正案(八)》实施的第一年,松江法院贯彻了严厉打击的要求,很少对酒后驾车判处缓刑。 此后,随着认知的加深和司法理念的变化,缓刑的判决层出不穷,但缓刑的比例不高。

张华认为,酒后驾驶与其他犯罪相比属于轻微犯罪,法定刑对拘役有罚款,刑罚配置为所有犯罪中最低的,因此在符合法定要件的前提下,对酒后驾驶适用缓刑并无不妥。 在司法实践中,松江法院根据有无驾驶执照、有无事故、酒精、有无车辆运营、有无前科劣迹等情况综合考虑,对量刑定罪。

人情案有操作吗空之间? 不!

量刑意见(二)提出,对酒后驾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饮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驶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是否认罪悔罪等,明确量刑。 情节轻微明显轻微的,可以不判刑。

虽然有点担心,但是这样发生了和该事件不同的判决问题,提供给人情事件、相关事件、金钱事件直到操作空之间吗?

法官们认为,没有必要这样担心。

张华分析认为,与该案不同的判决问题相比,法官们定期进行交流,检察也进行比较有效的监督,保护审判尺度比较统一。

他告诉记者,通常认定案件情节与检察机关的认知有重大分歧,承办法官不轻易认定,提交法官会议讨论,认定询问相关意见情节明显轻微,还需上报审查委员会讨论,除检察监督外,检察还应量刑 抗诉意见一经二审法院认可,根据法官责任制的规定,有可能承担法官并被追究相应的责任。 因此,不可能进行人情事件、相关事件、金钱事件。

“醉酒驾驶入刑松绑? 法官:醉驾本来就不必然入刑”

张捷表示,最高法大致规定了危险驾驶罪的量刑,但要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起点幅度、增加量刑明确基准刑的情况,以及从轻量刑上明确情节,需要各地法院深入调查,总结经验后进行细化。

到目前为止,江苏已经出台了相关司法文件,细化了酒后驾驶不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况。 例如,行为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在一定数值以下的,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只造成自残的结果,或者财产损失小,没有其他违法行为,与公安机关合作调查的; 救助他人醉酒驾驶机动车,且未造成任何后果等其他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醉酒驾驶入刑松绑? 法官:醉驾本来就不必然入刑”

张捷表示,姑苏法院在处理危险驾驶案件时,将严格遵循现有法律,参照上述审判指导,坚决根绝人情案件、有关案件和金钱案件。

崔光同建议,为便于具体司法操作,最高法可以给出全国统一适用的司法解释,确定哪些情况下情节轻微或明显轻微,或者发表适当的指导性实例进行类案指导。 各上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本辖区的现实情况,出具省级指导文件,制作相关样本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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