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96字,读完约2分钟
经过记者每周的行程
6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据悉,现行药品管理法于1984年制定,2001年全面修订,每年两次修改部分条款。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药品管理法的实施情况展开了执法检查,是该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首次执法检查。
在药品方面,儿童药、罕见病药荒时有发生,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临床常用药物、应急用药供应保障情况、相对罕见的疾病用药供应保障情况等也包含在本次执法检查的十三个要点复印件中。
报告指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 检测表明,部分药品的生产供应还不能满足实际用药诉求,长期存在儿童药品品种短缺、剂型稀少的问题,许多医院用成人药品代替。
关于药品短缺的原因,报告指出,一点药品因招标价格过低、公司利润微薄、不愿生产而短缺一点药品因公司垄断原料、哄抬物价、市场供应减少一点急救药品因日常用量不足, 是一种少见病药,国内公司研发能力不足,依赖进口; 一些小公司因低价中标或配送利润低等原因,无法保证实际药品供应,存在不足。
对此,报告书提出要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建议进一步研究分析导致临床用药不足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多部门合作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加强对临床应急药品、紧缺药品、儿童药品、罕见病药品开发等特殊人群用药生产、采用情况的监测和预警。
报告还指出,从生产、流通、储备、采购等多个阶段入手,鼓励统一规划、提高价格、定点生产、防止药品中标价格倒卖、严厉打击垄断行为、完善急救药品国家储备制度、及时更新和完善储备,审查批准
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加强对短缺药品生产采用情况的监测与预警”
地址:http://www.chinaktz.com.cn/zhgnzx/4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