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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韶华记者
7月26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美国对华贸易发表谈话。
商务部发言人表示,经中美双方多次磋商,年7月19日首届中美全面经济对话在华盛顿举行期间,中国质检总局与美国农业部代表签署了《美国关于中国产米植物卫生要求的议定书》,这表明中美双方就美国进口中国的检验检疫要求达成了协议 美国对华贸易还将完成以下法律步骤。 一是如果美国的美国生产加工公司有意向中国出口美国,需要在美国政府注册,并被推荐到中国国家质检总局。 质检总局批准的公司,可以向中国出口大米。 二是为了防止有害生物入侵,美方需要熏蒸合格公司生产的中国产米,熏蒸药、做法等技术条件必须经过中方专家的判断、确认。 “以上三个步骤是不可缺少的。 目前,只完成了第一步,美国对华贸易还不能展开。 ”
标题:“商务部:美国大米对华贸易尚不能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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