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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记者
近日,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在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表示,此次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将颈椎病、肩周炎、腰背痛、骨质增生、坐骨神经痛列为劳动者个人应预防的疾病。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孙新研究员在会议上说,这些都是与职业活动相关的疾病。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行业专家分析认为,颈椎病、肩周炎等疾病只被列为劳动者个人应该预防的疾病,不是“法定职业病”。 尽管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保障能力不断提高,这些疾病仍有可能被列入职业病相关目录,在操作上仍存在许多客观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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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是指公司、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 在我国,只有列入职业病目录的疾病属于法定职业病范畴。
我国最早期的职业病目录包括14种职业病。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该目录经过多次调整,目前施行的《职业病分类与目录》包括10种132种疾病。
孙新表示,这十种职业病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咽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引起的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
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颈椎病、肩周炎、腰背部疼痛、骨质增生、坐骨神经痛等疾病尚未登记。 这意味着目前这些种类不是我国的法定职业病。 但孙新强调,这些都是与职业活动相关的疾病。
随着工作方法的变化,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不断调整和扩展,赶上现代工薪阶层的诉求,成为许多人的呼声。 在这种情况下,颈椎病肯定会进入职业病,或者戳中很多上班族的痛处。 因为“10个上班族,9个颈椎痛”。
在北京从事金融业的王荣(化名)受到颈椎病的困扰。
对于王荣脖子肩膀疼痛、右侧手臂偶尔触电通常剧痛,医生诊断为“颈椎病”,建议在医院进行康复训练,必要时进行手术。
王荣分解,自己是公司员工,最近又忙着写工作报告,坐在电脑前到天亮,休息不够。 “这是在从事职业活动中发生的,疲惫的病,我认为是职业病。” 但是,王荣后来咨询律师时,得到了“不是职业病”的回答。 因为颈椎病没有列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北京律师徐莹表示,构成职业病的四个因素是患病主体是公司、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必须在职业活动过程中产生; 必须是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职业病。
根据今日头条和《生命时报》联合发布的“国民健康关注度大数据”,今年的“最受关注的10种疾病”是慢性病。 颈椎病也进入排行榜,成为“低头族”“手机党”最受瞩目的健康疾病之一。 因此,颈椎病等的将来有可能作为法定职业病引起舆论的热议。
颈椎病被列入职业病,对工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副教授张丽云表示,根据中国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自动被视为工伤,普通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将颈椎病、肩周炎、腰背部疼痛等全部纳入职业病范围是“几乎不可能”的,但颈椎病有可能属于一部分人群。
张丽云表示,职业病直接与工伤保险待遇相对应,不仅由国家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支付义务,还增加了用人单位的支付义务。 一种疾病是否纳入职业病范畴,应从职业病的基本优势来考虑。 也就是说,从事某种职业的员工,根据其身体姿势和身体工作状态必然会发生某种疾病。
“由于电脑的普及和办公室坐椅等原因,很多人受到颈椎病等疾病的困扰,如果进入职业病,劳动者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也包括工伤医疗待遇等。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院长范围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未来有可能将颈椎病等列入职业病相关目录,但从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较大障碍。
从范围来看,一是难以认定疾病与职业的因果关系; 二是即使目前医学上确定电脑长时间使用、长居等可能引起颈椎病等疾病,但如何明确录用程度与疾病的关系,这在规定岗位职业病危害时使用者将面临较大困难。 现在,几乎没有与电脑的采用和久坐不动相关的工作场所,所有颈椎病都是职业病吗?
事实上,去年现行《职业病分类与目录》增补时,有消息称有望将颈椎病等白领家族高发疾病纳入职业病范畴,当时支持呼声很高,也有反对意见。 与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引起的职业病不同,颈椎病在许多办公群体中很常见,由于娱乐方法的改变,许多人在脱离办公环境后仍在进行以低头为中心的娱乐方法,如网络游戏、低头玩手机等
范围分析表明,职业病强调疾病的职业相关性,即工人的疾病是由职业危害引起的。 但是,颈椎病等疾病与职业的相关性是否密切并不容易判断。 在职业上长时间使用电脑、久坐可能会导致颈椎病,按照个人生活习惯正确坐着、长时间低头使用手机也可能导致颈椎病。
在采访中,不少使用者提出了同样的疑问,如将颈椎病等疾病纳入职业病范畴,会增加使用者的压力,使用者可能会因为员工自身不良的生活习惯而不得不购物等。 考虑到目前劳资博弈的结构,将压力转嫁给资本家很可能会导致颈椎病职业病认定被搁置,从而削弱其可操作性。
而且,另一个问题也是很多使用者所担心的。 颈椎病一旦纳入法定职业病范畴,就意味着赔偿,对于广泛存在的颈椎病人群,公司的负担如何解决?
张丽云表示,如果因因果不能认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不建议轻率直接引入这些疾病”。 张丽云还建议完全利用国家现有的良好医疗保险制度。 事实上,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险是全民覆盖的,几种保险相互交叉、转移连接,常规类型的、广义上的颈椎疼痛、肩膀酸痛可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大大缓解了患者的支付压力。
“从公司的角度来看,如果将颈椎病纳入职业病范畴,公司将增加以下负担: 一是有可能增加工伤保险的缴费。 二是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医疗期间的工资三是用人单位对生病员工的管理价格增加 包括预防和解除劳动关系等。 ’范围认为,针对这些负担,公司只能通过提高预防力,减少员工患颈椎病的可能性等措施来降低。 首先,要优化工作场所的设置和员工的复印,减少员工坐下和采用电脑的频率。 其次是改善办公室条件。另外,安排更科学合理的工作场所休息,鼓励和诱惑员工多运动,加强体检和医疗保健。
许多业内人士也对《法制日报》记者表示,从政策酝酿到落地,往往需要时间。 但是,从这次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新理念可以看出,未来我国也将与国际接轨,在颈椎腰椎疾病的诊治过程中重点关注预防。
据专科医生介绍,7成市民受相关疾病困扰,但只有5 %~10 %需要接受手术治疗,药物、物理、微创、干预等中西医结合手段较不同病情程度有所缓解,可以及时就医。
另外,《法制日报》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国际劳工组织也有《国际职业病目录》,现行《国际职业病目录》为年度调整实施,版《国际职业病目录》共有4种106种。 “与我国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不同,《国际职业病目录》是预防目录,重点是预防社会心理因素造成的工作人员压力、不良工程学因素造成的肌肉骨骼损伤等对劳动者健康危害最严重的疾病。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针推伤科主任吴耀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尚未有国家正式将颈椎病等疾病纳入职业病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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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颈椎病等有望纳入职业病引起热议 职业病扩容须考虑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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