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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葛翠每次从北京出发
昨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企业在香港联合处发布公告,建议发行次级定期债务,公告称,人保财险将发行本金总额在80亿元人民币以下十年期的次级定期债务。 目前,企业董事会通过了该决议。 关于次级债发行的合同条件、发行日期、发行规模、利率等,董事会必须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和所有相关因素后决定。
人保财险在公告中指出,此次发债募集的资金将用于提高偿债能力。 年报显示,截至2009年12月31日,人保财险实际还款能力额为174.69亿元,还款能力充足率为111%。 根据《保险企业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人保财险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 %~150 %之间,是足够的ⅰ类企业。
董事会为满足上述资金需求正在仔细研究不同的方案,考虑到目前的低息市场环境,认为发行次级定期债务是目前最佳的方案。 公告说。
目前,这笔次级债的发行需要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保监会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标题:“人保财险拟发80亿元次级债提升偿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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