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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上海电(经记者陈时俊)通过互联网于4月13日表示,联合利华在欧洲8个国家操纵洗涤剂产品价格,被欧洲委员会罚款1亿4000万欧元后。 5月6日,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也对联合利华(中国)有限企业于3月下旬发表了日本化产品涨价言论,以扰乱市场秩序为由,上海市物价局对联合利华(中国)处以200万元罚款。
“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多次接受采访发表日本化产品涨价言论,信息媒体多次报道联合利华等企业品牌的日本化产品将于4月涨价,引起社会各界关注,部分城市出现了日本化产品的抢购现象。 对此,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十分重视,要求上海市物价局对联合利华(中国)有限企业的行为依法进行检查,约谈联合利华(中国)有限企业的负责人,推迟原定于4月1日进行检查的价格调整计划
“联合利华(中国)有限企业于今年3月向各超市发出价格调整信,通知称联合利华企业品牌的部分日本化产品将于4月1日起涨价。 该企业的相关人士从去年3月21日开始,多次接受每日经济信息等信息媒体的采访,发表了“日本化领域将进入涨价周期”、“不排除第二次涨价的可能性”等发言。 这些行为导致日本化产品涨价的消息广为流传,顾客涨价预期加强,一些城市出现了日本化产品抢购现象,个别超市联合利华的产品单日销售额超过了平时的数倍至十数倍,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
根据发改委的处罚通知,联合利华(中国)的相关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是“散布涨价新闻,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社会影响 但是,考虑到该企业签订合同后,宣布终止价格调整并向客户道歉,积极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6条和第17条第2款第(1)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7条第(1)项。
不仅如此,发改委在此通报中还表示,日本化产品实施市场调节价格,经营者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但经营者调节价格的行为不严格遵守《价格法》、《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 不得捏造散布涨价新闻扰乱市场秩序。 不要恶意发布涨价新闻来试探市场的反应。 不得与同行竞争对手达成默契,贯彻协同加价。 严厉打击散布涨价新闻引起市场波动,特别是抢购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予以严惩。 决不允许非法经营者胡乱破坏市场秩序,损害顾客利益。
“所有经营者,特别是市场份额多、在领域内影响较大的公司,要切实引以为戒,增强价格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严格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散布涨价新闻扰乱市场秩序等价格违法行为 / br// h /
标题:“联合利华(中国)散布涨价新闻遭物价局重罚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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