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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新规拒绝大股东减持“先斩后奏””

2021-07-13 22:08:02 / 作者:冼承志/ 来源:中华金融时刊/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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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丁鑫

上市公司股东的大幅减持不仅会极大地打击市场信心,还会给公司股价带来一定的挫折,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前几天,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日常新闻公开工作备忘录第十三号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先披露的若干事项(意见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对上市公司股东的大幅减持行为进行了规范。

《意见稿》指出,大股东拟减持总股本5%的,应当在前三个交易日通知上市公司,事先披露减持计划,并规定相关股东按照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每达到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其事实 许多规定的设立表明监管层对大股东减持的规范力度逐渐加强。

“在目前我国资本市场新闻不对称比较严重的情况下,规范大股东减持是保护中小投资者或中小股东权益的较为有效的方法。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大股东减持一直备受指责,大股东具有新闻特点,因此中小投资者在获取新闻方面处于弱势,规范大股东减持行为将使相关企业和市场更加稳定,引发强烈震荡。

“上交所新规拒绝大股东减持“先斩后奏””

中投顾问郑宇洁高级研究员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大股东的突然减持可能导致股价波动,危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这有利于大股东减持行为做出一定的规定,避免大股东只为个人利益而导致企业股价剧烈波动的现象,防止频繁投机套利,这有利于上市公司的稳步发展,也有利于股市的长期快速发展,投资者也有一定的实际经营。

“上交所新规拒绝大股东减持“先斩后奏””

郑宇洁从新闻公开的角度,确定在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额减持行为时,要求提前披露具体金额,并规定,如果减持达到企业总股份的1%,则提前两天进行提前披露。 这有利于防止投资者钻政策的空子,规定更为详细,具有可操作性和实际意义。

董登新认为,《意见稿》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首先大股东减持消息可以在减持期间设置宽限期。 其次,认为减产率的大小有不同的新闻披露期。 减收率越大,告知期应该越长。 相反,如果比例较小,则可以缩短告知期。 这样,在发生巨额减持时,市场和投资者就可以做好充分的准备。 另外,也有必要明确大股东减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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