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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成立3周年之际,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温州金改集团”)昨天发表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新12条”)。
年3月28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明确了包括规范民间融资快速发展、加快新型金融机构快速发展、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快速发展地方资本市场等12项任务。
温州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毅对记者表示,3年前国务院下达的12项任务中,11项已经顺利实施,但只有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尚未落地。 qdii2的试点与中国资本项目的可兑换性和人民币国际化密切相关。 因为这个中央很慎重。 据我们介绍,中央计划在4个地区进行试验,温州仍然是试验城市之一。 ”
温州金改集团副组长、浙江省金融办公室主任丁敏哲提出“新12条”,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常态下国内经济金融运行的变化,结合温州的实际,借鉴和吸收其他区域金融改革的方法和经验,全面应对金融创新和区域金融风险的
王毅将《新12条》的副本总结为三个方面,首先是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力度。 他认为温州的民营公司要复兴,除了产业自身的转型升级外,金融业还必须做点什么。 文案中包括了“强大优秀的法人金融组织”成为“新12条”的龙头,鼓励民营银行创新快速发展,加快建设计划以民营资本设立的保险企业、证券企业。
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公室主任张震宇对记者表示,3年前温州发生风波的原因之一是地方金融的快速发展与国家在温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不协调。 温州民商银行已经开业,证券企业最早可以在上半年成立,保险企业的建设计划资料已经在保监会报告。 ”
其次是建立区域金融稳定机制。 王毅说:“旧的12条侧重于机制建设。 但是,后来形势发生了变化,银行的不良资产开始暴露出来,也成为了我们工作的要点。 将来不良贷款必须继续处置,但我们必须尝试土地化处置不良资产。 具体的文案正在向省里报告。 ”
《新12条》第9条提出,设立区域性金融资产管理企业,土地化处置不良资产。 健全小额贷款核销处理机制。 发挥“一府两院”联合制度的作用,推进政银企业法联动机制的建立,创新金融债权差异化处理机制和途径。
截至年底,温州市不良贷款余额300.1亿元,不良率4.08%。 年,温州全市共处置银行不良资产394亿元,约占全省的30%。 一个好的征兆是,去年9月温州市首次出现了积分支持公司库存减少的趋势。
再次是推进地方金融监管创新,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具体措施包括:探索金融监管权力向下转移,探讨推进联合监管、消除监管交叉和空怀特、推进信用新闻共享平台、实现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与温州市公共信用新闻系统的协同和综合应用 王毅外长说,要构建基于市场、法律、合同的诚信社会,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不可或缺。
标题:““新12条”发布 温州金改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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