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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对土地增值税未付问题得到了权威部门的回应。
国税总局昨天晚上表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力度逐渐加大,近期备受社会关注的相关人员对税收不足的巨额测算表明,做法不正确,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方法存在误解。
中国房地产协会昨天下午召开座谈会,对媒体报道再次提出质疑。 全房地产商会发表了声明。 “我会同有关机构仔细审查了相关房地产公司的纳税情况,决定尽快公布调查结果。 ”
【巨额的未缴税款推定系统误读】
根据国税总局公布的数据,2007年,全国土地增值税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74.3%,2008年增长33%,2009年全年增长33.9%,达到77.6%; 每年61.4%; 每年31.8%; 年1-10月组织收入2710.78亿元,增长22.2%。 “由此可见,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力度逐渐加大,近期备受社会关注的利益相关者对税收不足的巨额测算,做法不正确,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方法存在误导性。 ’据国税总局称。
国税总局表示,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分为两类。 一种是需要清算的情况,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销售完成。 转让全部未竣工结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直接转让土地开采权的。 二税务机关可以要求清算的情况。 包括竣工项目转让面积超过85%或未超过85%但剩余面积为出租或自用的。 取得预售许可证三年后仍未售完的,由纳税人注销登记。 项目达到清算条件后,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获得房地产项目实际应交纳的税款,与预征的税款进行比较后,多退保、少弥补。
同一天,与房企税费不足问题相比,中国房协于26日下午召开了座谈会。 中国房协副会长朱中一表示,据中国房协统计,2005年至2005年,a股上市房企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各年度平均毛利率依次为26.01%、28.71%、33.78%、36.46%、35.47%、37.79%
【后续通过完善的制度加强征收管理】
事实上,正如本报昨天报道的,“税收不足”一词毫无根据,但这折射出了房地产领域“普遍预示、清算不足”的现实。 许多业内人士也向上海证券记者表示,根据高层的态度,今后税务部门有可能严格清算土地增值税,将对房企的现金流量产生较大影响。
值得观察的是,国税总局昨天的回应是,承认目前征管过程中的困难,确定了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的态度。
国税总局表示,目前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的困难和压力,首要反映出由于房地产领域经营状况多而复杂,土地增值税税制设计也比较多而复杂。 土地增值税清算需要审查大量几年的收入、价格和费用情况,税收征管难度大,容易产生执法风险。
“下一步,税务总局将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国税总局表示,要加强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的土地增值税管理新闻系统建设,严格控制核定征收,防止税收流失。
标题:“国税总局:房企欠税系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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