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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央行、工业和新闻部、银监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建设金融支持制造强国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公司在国内外市场融资,鼓励制造业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允许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公司筹集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并购重组资金。
“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探索建立先进的制造业融资事业部制,加强对新闻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术要点领域的专业化支持。 》指导意见鼓励符合条件的银领域金融机构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先进制造业集聚地区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公司集团设立公司集团财务企业,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制造业公司在制造业集聚地区设立, 强调通过控股、参股等方式启动金融租赁企业的设立,支持大型飞机、民用航天、先进轨道交通、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科技船舶、智能电网设备等高级装备要点行业扩大市场应用和提高国际竞争力。
指导意见提出,推进投融资联动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扎实有序地推进投融资联动工作试点; 迅速发展多层资本市场,加强对制造强国建设的资金支持。 每个人都起到股权融资的作用。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高质量、成熟的制造业公司在主板市场上市融资,促进要点行业制造业公司的卓越加强。 加快高新技术制造业公司、先进制造业公司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体系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或挂牌融资,充实中长期资本实力。 在上市融资公司的储备库中,支持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制造业公司的关键。 支持制造业公司海外上市融资,提高中国制造业公司的国际竞争力。 鼓励制造业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并购进行重组,实现领域整合和优化配置调整,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
“将逐步发挥企业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的作用,支持相应制造业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持续票据、定向工具等直接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价格,调整债务结构。 》指导意见提出,设计开发符合先进制造业和战术性新兴产业优势的创新债券品种,支持制造业行业资产证券化,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指导意见提出的对制造业公司的金融支持措施十分鲜明,这些措施将陆续发挥有效作用。 对上市的制造业公司来说,这是实施兼并重组做大做强、“走出去”的绝佳契机。 对股市投资者来说,这是另一个改革红利,也是新投资的主线,需要认真对待。
标题:“央行等五部门:支持合规制造业公司境内外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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