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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在共享单车上死于交通事故
家长投诉878万网民大讨论
今年3月26日,上海一名11岁的男孩在采用共享单车时与客车相撞,被卷入车底死亡。 最近,死者父母将共享自行车的提供者与行凶者一起向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878万元,要求ofo立即回收所有机械密钥,更换为更安全的密钥。
警察的意见:死亡的男孩承担事故的首要责任
这是上海发生的第一个未满12岁的未成年人因共享单车死亡的例子。
原告律师张黔林表示,去年3月26日中午,少年与同行的3名合伙人(均未成年)骑ofo自行车时,当天下午1点37分左右,在天潼路、曲阜路、浙江北路路口与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客车相撞,摔倒。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交警支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司机王某驾驶汽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左转时,疏忽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另外,静安区交通警察考虑到少年未满12岁,骑自行车在道路上逆行,疏忽了道路状况,没有确认安全通行,因此承担事故的首要责任。
提起诉讼:男孩的父母提出878万元的索赔
7月初,男孩的父母向法庭起诉了肇事司机、车辆所属的汽车租赁企业和相关保险企业。 随后,这男孩的父母增加了ofo提供者北京摩托赛车科技有限公司为被告,并调整了诉讼请求。
原告除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878万元外,还责成静安区人民法院向ofo小黄车要求立即收回所有ofo机械密码锁,由客户在使用后锁定,更换为儿童不能轻易打开的锁。
张黔林指出,究其事故原因,受害者未满12岁,ofo黄色车疏于监控投入公共开放场所的车辆,其自行车车辆上也没有警告受害者不得乘坐的提示。 另外,安装在该车辆上的机械锁定有重大的安全隐患。
据男孩的父亲说,平时不允许孩子一个人骑。 共享自行车的话,孩子没有手机是无法注册账户的。 父母也没有注册过共享自行车的账户。 那天,少年在路边发现了可以直接按密码键的黄色车,和三个伙伴一起上了马路。
网民意见:锁定责任大还是监护人责任大? [/s2/]
许多网民认为共享单车不仅应该在其硬件上采取安全措施,未成年人的父母也应该负责监督自己的孩子。 万一发生事故,后悔一辈子也无济于事。
@marco超爱吃的东西:果园上锁,小偷撬开锁进去偷果子被农药毒死,告果园? 有钥匙就是有道德规则,如果要跨越道德规则投机取巧造成死亡,需要人来赔偿吗?
@网球和土豆:我说过钥匙很容易打开,但是如果你家被偷了,是因为你家的钥匙太低了。 你同意吗?
@瑞士几次斗(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我认为ofo可以适当补助抚恤金,这位父母不应该要求赔偿金。 于情,ofo摇滚的好坏不是你们要求赔偿的借口。 于理、ofo也确定12岁以下的孩子不会骑自行车。 你们作为孩子的父母连最起码的照顾都不做,让孩子骑自行车是父母的过失吗? (来源:《华西都市报》由《北京青年报》、《中国青年报》等综合而成)
标题:“男孩骑共享单车遇车祸身亡 家长索赔878万引起网友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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