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91字,读完约2分钟
在享受企业实体重组带来的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3日对外公布了进一步的税收优惠政策。 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享受免税契税优惠。
根据两部门《关于进一步支持公司事业单位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免税契税优惠与公司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企业合并等9种不同情况进行了比较,提出了具体的免税政策。
公司依法整体改制的,包括非企业制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企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企业的,原公司投资主体存续,改制(变更)后企业所持股份)比例超过75%,且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公司,原投资主体存续,改制后公司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 )的,改制后的公司获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利的,免征契税。
两个以上的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的企业享有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利,免征契税; 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的,对分立后的企业享有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利,免征契税。
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的,债权人(包括破产公司职工)享有破产公司清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利,免征契税的非债权人出让破产公司土地、房屋所有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原公司 与原公司全体员工签订工龄在3年以上的劳动雇佣合同的,受让所购公司土地、房屋所有权的,免征契税; 与原公司30%以上的员工签订工作年限在3年以上的劳动雇佣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另外,通知还具体证明了资产转移、债权转移、企业股权转让等免征契税政策。
标题:“两部门: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可免征三年契税”
地址:http://www.chinaktz.com.cn/zhgnzx/57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