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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张怀水
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用完整的产权保护制度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对外发表。
迄今为止,由于知识产权侵权价格过低,侵权行为多次被禁止,严重损害了创新活力。
此次《意见》提高了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定赔偿上限,确定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秘书长马秀山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说到产权,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个人房地产。 事实上,产权不仅包括物权之类的有形资产,其内涵也在逐渐丰富和扩展,人们对无形资产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在无形资产中知识产权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提高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定赔偿上限
此次《意见》对加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力度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
根据《意见》,探索建立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的专利权、版权等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情节严重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并承担侵权人为人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支出。
马秀山告诉记者,国家历来关注产权保护。 从改革开放初期在农村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20世纪90年代推进国有公司股份制改革,国家对产权保护的重视始终出现。
“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对无形资产的重视在公司层面表现得尤为明显。 以前在某企业注册的,有形资产的出资比例和无形资产的出资比例由工商总局判断。 因为人们重视现场、设备等有形资产的比重。 目前,这两方面供资的比重可以由公司合伙人之间自主协商决定。 国家越来越多地发挥监管作用。 这项小改革反映了包括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在内的人们的重视。 ”马秀山说。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常修泽表示,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 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指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国家保护各种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 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健全以公平为核心的大体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产权的保护。 根据《十三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推进产权保护的法治化,依法保护各种经济权益。
另外,《意见》也在法制层面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确定的要求。 《意见》要求完善知识产权审判的实务机制,积极发挥知识产权法院的作用,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的“三审合一”,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系,加大知识产权司法的保护力度。 完善涉外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加强刑事执法国际合作,加大涉外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侦查力度。
将侵犯知识产权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意见》除从侵权处罚措施、处罚力度层面保护知识产权外,还在诚信、信用记录方面做出了规定。 例如,建立收集假冒产品来源新闻的业务体制,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故意情况纳入公司和个人的信用记录,进一步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的新闻公开。
马秀山说,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以前是在试行中,在这次《意见》中再次提及,将其作为就业机制,应该说是一种进步。
马秀山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能否有效地将侵犯产权行为的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还需要建设多部门的合作与诚信机制平台,目前,国家提出了较好的完整思路,但具体实施仍是一个过程
“中央文件是针对时代缺点的,文件的发行对矫正社会期望,稳定社会,为全社会提供‘定心丸’具有重要意义。 ”常修泽说,中国改革开放正处于重要的历史时刻,当前,提出和强调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意义重大。
标题:“知识产权保护纳入信用记录 对恶意侵权行为将实施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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