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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储蓄住房交易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保障交易资金安全,成都市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储蓄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的通知(意见征稿)》,拟在该市开展储蓄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
“预订房”是指通过购买或自建等方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并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即所谓的“二手房”。 据了解,目前二手房交易中通常由中介企业等第三方机构负责交易资金的托管。
根据成都发布的《关于开展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促进的房地产交易,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书面通知交易双方当事人选择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搞好关联配合事业 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代理托管存款室的交易资金和定金,不得追加收取服务费。
根据《关于开展储蓄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事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储蓄住房交易监管资金是指交易双方当事人在储蓄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易价款,包括首付、贷款等。 不包括定金和房屋转让相关的各税、费用和中介机构的佣金。 偿还买方为卖方购买的住房银行、公积金贷款的,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不纳入监管范围,监管资金数额为扣除银行、公积金贷款后的房价。
另外,交易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的,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将交易资金纳入监管。 存款交易资金监管服务试运行阶段,只提供自有资金监管服务,等条件成熟后再提供融资资金监管服务。
资金利息方面,存款交易监管资金在监管账户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央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进行利息计算。 交易完成时,监管资金和存款利息全部归出卖人; 如果双方交易失败,账户内的本息归买方所有,其中贷款部分的本息归发放贷款的银行所有。 (记者李倩薇) ) )。
标题:“成都计划全面监管二手房交易资金 中介不得代收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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