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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获得最新信息,修订了《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但未来哪个部门将公布还不清楚。
中国质量协会客户委员会部长樊天顺表示,目前的召回管理规定还存在一些问题,汽车召回相关条款不够仔细,缺乏可操作性,罚款相对较少,对公司的威慑不足。 这是由于监管力度不够,应加大监管处罚力度。 公司和客户都要合理正视召回问题,公司方面要积极承认生产中出现的错误,及时提出补救和处理方案,客户要积极配合、给予理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应该避免将召回行为作为潜在的“售后服务”,加强公司的监管。
樊天顺还表示,召回现象频发,是因为汽车制造商新车种上市太早,长期未重复测试,难以发现危险问题,急于扩大市场和扩大生产能力,所以要长期将全面检测和未成熟车型投放市场
标题:“汽车召回规定正在撰改 专家建议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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