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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7家医药等相关领域协会收到了国家发改委制定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但是,业界人士并不看好原本立足于降低药价的新方法,一些专家质疑这种充满计划经济色彩的新方法不会降低药价。
新增指的是“执行困难”
在昨天召开的“中国医药( 600056 )公司市场营销峰会”上,小范围征求意见的“药品价格管理方法(意见征集稿)”成为话题,该文件曾被期待起到我国第26次药品降价的作用
“比计划经济更有计划,几乎不可能实行。 ”对于尚未正式公布的新方法,中国医药公司管理协会副会长牛正干和许多行业专家一致认为:“不好看!
意见征稿指出,出厂价格、流通价格上涨、零售价格都是政府监管的对象,所有环节都设定了规定的上限。
“但是,医疗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应该是改变体制、改变医院、改变医生,但这三者并没有动。 》中国医药公司管理协会另一副会长王波解体,目前相关部门热衷于“另一头”的改革,即药品变更、药品企业变更、流通体制变更。
对此,中国社科院经济所教授朱恒鹏表示,尽管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存在问题,但关键是终端零售环节,除非公立医院处理垄断处方药市场的问题,否则无法从根本上处理药价虚高的问题
更令人担忧的是,新方法一出现,药价反而有可能上涨。 “廉价药将进一步受到挤压,退出市场,但高价药、外资药、垄断药反而会受到这一政策的保护,进一步固化其优势。 ”牛正干认为,新方法将改变医药工业公司和流通公司的结算方法,整个产业链将引发药价上涨的现象。
例如,假设一种药物的最高零售价为15元,而制药公司向药店的交货价原本为5元。 药店可以卖14元也可以卖6元。 如果用新方法设定涨价上限的40%,最多卖7元。 制药公司将供应价格从5元提到12元,有可能将7元差额返还药店,但药店售价仅高于12元,不会出现6元。
专家称,多个漏洞
“即使发表了这个意见征集稿,也可能会有大幅度的修订。 ”除了上述一点问题外,牛正干还指出新方法在多个条款项目上存在问题,例如第19条列举了允许实施个别定价的6个标准。
其中一个标准是“1993年1月1日前在国外取得专利,处于行政保护期的药品在国内上市20年内在价格控制上按照专利保护产品办理”,违反了世贸组织规则。 试想一下,1991年获得海外专利的药物在中国上市,那一年许多世贸组织成员国失效时,可以在中国得到保护。
例如,在“中药的主要原料全部采用gap药材,或者采用非常高等级的药材……”的标准中,gap只是推荐标准,在gap药材基地生产的中药材,并不容易认定比其他产地的中药材质量高。
这样,牛正干列举了意见征集稿中出现的许多漏洞。
虽然不能指望新方法会降低药价,但会议专家们认为,政策动向和公司存亡密切相关。 发改委的“板”已经抬得很高,什么时候落下,用什么程度的力落下,以及落到什么样的企业,都是未知数。 确实,核查这种多品种药物的期间费用率和销售利润率是几乎不可能的任务。
标题:“药价管理新规被指漏洞不少 恐倒逼药价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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