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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国土部昨天( 7月14日)要求各地编制省级稀土等矿产资源勘查特别计划,规划稀土等7种稀有矿产资源的勘查。
根据要求,规划文案要分析稀土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不仅要科学判断矿产资源的潜力,还要根据中央和地方财政可能的经费支持力度,部署稀土等矿产资源远景勘查工作。
据悉,此次计划为期~年,各地必须在今年12月完成预审稿件并向国土部预审报告。
国土部公布的文件表明,这将保护“稀土、钨、锡、锑、钼、氧化铝粘土、萤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促进可持续快速发展
根据要求,上述计划编制范围包括本行政管辖区内已发现稀土等矿产资源的矿产地,近期计划开展稀土等矿产资源远景调查和勘查工作的省(区、市)。 省级矿产资源规划中对稀土等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未制定具体规划的省(区、市)。
并且,规划编制规模不得超过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全国地质勘查规划、国土部下达的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及本省(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规划等。
为了保障这些特色矿产在国际市场上的话语权,国土部近年来对开采进行了总量控制,在开采指标下达到了省级。
国土部最近要求各地提交稀土、钨、锑、氧化铝粘土、萤石矿产开采公司管制指标等基本情况统计表和稀土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并于8月上旬向国土部报告。
标题:“稀土等7种稀有资源开采 年底初步完成省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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