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66字,读完约3分钟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昨日6528日获悉,包括国家发改委在内的六个部门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和粮食临时储存收购政策,利用近期灾害性天气、涨价价格严查粮食价格预期上涨的增强途径
一些公司“追随”并提高价格
通知指出,我国粮食生产连续6年丰收,今年夏天谷物再次丰收,国内供求平衡,库存充足,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但是,一家公司近来盲目“追随”抬高价格,短期内大量收购粮食,农民惜售,公司惜售,市场供需一时紧张。 这种方法扰乱了粮食市场秩序,给正常经营的公司带来了困难,也不利于通货膨胀预测的管理。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6月底,许多小麦(信息行情)主产区小麦收购价格首次突破1元/斤,远远超过国家制定的全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三等白小麦0.9元/斤,红小麦和混合麦0.86元/斤)。
据报道,国家发改委、粮食局等调查人员分批前往河北、山东等小麦主产区检查收购工作。 然后,国家粮食局撰写的关于“粮食价格上涨”原因的调查报告近日向国务院报告,矛头指向了中储粮。
但是,中储谷内部的人最近说“有点不公平”。 其理由是,其中一中储粮的新粮收购量在全国只占20%。其二,由于收购政策的调整,今年的粮食收购战场不再是中储粮一家垄断,而是加入了中粮、华粮等国号大公司。 另外,一些大型跨国粮食商也在其中占有一席之地。
三年内禁止政策性收购
今年的洪水灾害带来了农作物减产、绝产等问题,与此相伴,很多地区农作物、食品的价格也在上涨。
申银万国农业集团报告称,全年夏季粮食减产0.3%。 关于秋粮,根据国家新闻中心7月份的最新预测,这次洪灾还不会导致秋粮减产。 预计减产将在短期内推高新的粮食价格,但由于粮食库存充足,随着粮食收购价格的上涨,粮食价格稳定上涨,全年粮食价格平均上涨10%~15%。
六部门要求,有政策性收购任务的地区省级价格、粮食、农业部门和农业发行分支机构、中储粮分企业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准确评价市场价格水平。 市场价格高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和临时储存价格时,有关公司应立即停止政策性收购,严禁以各种方式提高价格或变相提高价格。 市场价格明显高于最低收购价的,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暂缓进口,根据管理权限报批后,可以适当延长轮换空的库存期限。
除此之外,通知还强调,各地粮食价格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严厉查处级别降价、级别上调、进度虚增、“周转粮”、补缴补贴等违法行为。 对违法公司取消政策性粮食储备资格,3年内不得从事政策性收购的处罚,对已经收购入库的,应当撤回政策性库存统计,扣除费用利息补贴。
标题:“六部门:抬价囤粮者3年内禁止从事政策性收购”
地址:http://www.chinaktz.com.cn/zhgnzx/3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