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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企重组以什么样的速度进行? 工业和新闻部终于把这项工作部署到了地方政府。 8月11日,工业新闻化部发布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有关工作通知。 通知指出,将花3年左右的时间,力求全面完善和规范我国钢铁领域的生产经营状况。
对此,长年跟踪钢铁领域的兰格钢铁拆船师张琳表示,前期淘汰滞后,生产规范政策得到落实,并通知要确定具体的操作方案,而不是重新制定计划目标。
通知指出,各地工业主管部门要查明门第,全面了解本地区钢铁公司的基本情况,尽快研究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钢铁公司的并购重组方案。 合并重组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复印件。 钢铁公司的基本情况(公司的基本情况、生产能力、年产量、销售收入、利税等)、并购重组的计划草案、并购重组与技术进步相结合淘汰的落后产能和封闭的公司名单、并购重组进度计划和本地区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报告草案时间表,要求各地区编制完成的钢铁公司合并重组草案,经地方人民政府审查同意,由地方工业主管部门在年底前上报工业和新闻化部审批。
通知指出,对已经成熟的钢铁公司并购重组案例,由省工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购重组方案,经地方政府同意后,可根据国家事务局[]34号文件的要求,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报告,成熟逐一报告。 近期实施或有计划实施的钢铁公司并购重组,如首钢重组吉林通钢、天津渤海钢铁集团组建、山西钢铁公司重组等,应于8月底前将并购重组方案报送工业和新闻化部。
对中央钢铁公司实施的跨地区或跨地区合并重组,除仍按原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外,还应当将重组方案报送工业和新闻化部,工业和新闻化部从领域管理的角度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各地工业主管部门应当统一组织安排所在地钢铁公司的规范管理工作,分批组织考核和报告。
标题:“钢企重组给出时间表 各地年底前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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