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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私家侦探”的恐吓事件、新闻保护的漏洞。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正在审理“私家侦探”诈骗勒索案,该诈骗案受通信运营商员工利益驱使,充当内鬼转卖客户的个人新闻,黑色利益链条浮出水面。 也暴露出了运营商客户新闻监管的严重不足。
“内鬼”暗箱操作
根据检察院的调查,这起“私家侦探”诈骗勒索案的相关人员张荣浩、张荣涛兄弟于2004年至2007年在北京注册成立了5家调查企业,利用非法获取的个人新闻从事讨债业务和婚姻调查等活动。
张荣浩、张荣涛兄弟表示,客户新闻由原中国移动员工林涛和李磊获得,正在调查企业之间流动。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得到的许多个人新闻来源于通信运营公司的“内鬼”张宁、唐纳宇、吴晓晨。
张宁表示,2008年初至2008年10月,他帮助林涛更改了100多个全球通手机号码的客服密码,提供了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等数十位业主的新闻。 他说,在内部系统中进行客服密码的创建和更改不需要知道原始密码,只要有客服密码,就可以自由查询机器所有者的通话记录。
另一位“内鬼”多瑙河在事发前在中国联通( 600050 )北京分公司工作,主要从事互联网设备的维护。 唐纳说,2008年6月,一位叫卢哲新的朋友问他是否可以浏览手机客户的详细通话名单,他去企业办公室调出卢需要的手机通话名单,用电子邮件发给卢。 卢把这些个人新闻都卖给了“调查企业”。
吴晓晨是原新闻网通企业的员工,曾任客户代表。 2005年4月,他结识了张荣浩,帮助他查阅网通座机电话的新闻。
转售新闻的优势链暴露
事实上,运营商内部的人转卖客户新闻已经成为行业的潜规则。 《每日经济信息》通过检索,发现许多私家侦探企业的业务介绍中都有手机通话记录列表业务。 包括全国手机搜索、全国手机通话记录搜索、全国联通( 600050 )手机通话记录搜索、全国小灵通通话列表、全国短新闻副本搜索等。
一家曾经与移动公司合作的代理商在《每日经济信息》中表示,所有新闻资料均来自移动公司,多家号码运营商因运营商内部员工关系而获得活跃号码的数据库,由于sp从事ivr和邮件业务,通常直接“购买”
“实际上,运营商内部对保护客户新闻有严格的规定,全部由分级许可证管理。 ”一位中国移动人士对《每日经济信息》做了如下阐述。
既然运营商内部管理严格,是什么让内鬼泄露了消息?
据多瑙称,卢哲新每次找他查看手机客户详细的通话名单时,他都从那里得到100元至200元的辛苦费。 哲新还将这些电话新闻分别以300元至400元的价格出售给了“调查企业”。
电信运营公司“内鬼”和“调查企业”将顾客新闻作为商品转卖的黑色好处链条浮出水面。
根据检察院的调查,吴晓晨一边提供原新闻网通客户的个人新闻,一边向张荣涛购买中国移动客户的个人新闻,一条新闻价格从800元到1000元不等。 随后,他每条新闻涨价50元至100元,卖给另一家“调查企业”,尝到“甜头”的吴晓晨自己在北京朝阳区成立了“调查企业”。
经营者的监督管理不完备
“作为‘内鬼’窃取并贩卖手机个人新闻,折射出通信运营公司内部的一点监管漏洞。 ”电信专家付亮在《每日经济信息》中这样说道。
一位经营者的内部人士对《每日经济信息》表示,几大通信运营商与员工签订劳动协议,签署相关协议,员工不得对外泄露顾客的个人新闻。 但是,这个制度的实行有一定的难度。
相关人士表示,运营商内部对客户新闻的管理制度采用了分级许可管理。 但是,由于通信领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很多部门需要了解客户的新闻,如运行维护部门、客户服务部门、计费系统部门等,难以监管。
付亮认为,要做好客户新闻监管工作,必须在运营商内部优化流程,规范各部门功能,设立查询客户新闻水平的制度,以电子方式查询注册记录。 另外,为了防止员工受利益驱使而违法行为,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处罚制度。
根据《每日经济信息》,目前我国没有一部法律保护公民的个人新闻,这种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只能依据民法,侵犯公民的公民权进行起诉。
标题:“内鬼勾结私家侦探 电信运营商客户新闻遭倒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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