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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表示,如果在新股发行第一天大户频繁出手,这将是明显的异常交易
“证券交易的两个基本要点是,一个是时间优先,一个是价格优先。 但是,迄今为止证券公司为大企业提供了“VIP”频道,其交易速度大大快于普通个人用户,能够在快速停牌的高行情中多次秒杀,这违背了时间优先的大纲。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投资保险(安心保)系副教授黄建中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这个角度看,提供‘VIP’频道服务违反了公平交易,与证券市场的‘三公’也有几乎一定的冲突。”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证券公司“vip”的交易渠道服务因存在灰色优势链而导致交易不公平,引起市场关注。
此前,深交所召开了专题座谈会,研究并拆解市场关心“vip”交易渠道服务问题。 据某媒体报道,目前部分证券企业为资金量大、交易频繁的客户提供“vip”交易通道服务,即专用交易单元和报纸网关等技术设施,在交易申报极端的情况下,具有一定的时间特征。 例如新股上市第一天。
“申请专用通道通常由证券公司营业部向企业总部申请,由企业总部向交易所申请。 ’据不愿具名的证券公司人士介绍,申请一经批准,该交易通道将由营业部聘用,营业部将为一些超大大型企业聘用,但理论上不能出租、销售或承包给个人。
据这个人说,其实订单的早晚和申报没有直接关系。 大多数中小规模投资者认为对帐单编制早,向交易所申报早,但实际上,投资者编制的清单会被证券公司收集,然后由证券公司汇总到交易所申报。 “所以,即使是前一天晚上开的单子,也必须第二天一早证券公司向交易所申报。 如果不在专用通道,申报单会堵车,成交的概率会很低。 ”
座谈会上,一家证券企业认为,“vip”交易渠道服务满足证券企业在客户资金规模、交易频率等方面的优势,实行差异化的客户分类服务也是满足部分客户专业化投资战略的需要。 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带来了差异化服务和公正性的矛盾、差异化服务相关制度的透明度问题等新的问题,需要结合领域进行研究。
“其实,不公正的原因是证券公司从自身利益出发,有助于照顾大客户的利益,扩大业务。 ”黄建中说:“这就像交易所给了证券公司几条通道,有高速公路也有普通公路,由证券公司自行分配,自然会方便大户。”
黄建中认为,在新股发行首日,大户屡屡得手,这是一种明显的异常交易,应引起交易所的观察和重视。
日前,深交所的表态是,与相关监管部门、领域自律组织一起,深入调研,积极适应市场竞争和领域创新力不断增强的形势,努力维护市场“三公”的大致格局。
标题:“券商VIP通道服务 有违市场“三公”大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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