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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昨天获悉,保监会正在就保险企业发行优先股的若干事项征求意见。 企业发行优先股的门槛包括上年末净资产超过10亿元。最近四季度的分类监督为a类或b类。
昨天有传闻称,中国已顺利列入第一批发优先股名单。 证券记者昨晚致电中国平安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求证实此事,但对方表示尚未得到此消息。
净资产需要超过10亿
消息称,根据保监会的要求,收到征求意见稿的保险企业将于9月24日前将意见反馈给保监会财务会计部。
意见征集稿指出,保险企业发行优先股除必须符合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开业三年以上的条件。 上年末核定的净资产在10亿元以上。近4个季度的分类监管制定了a类或b类公司治理机制健全的3年资本计划,并得到了较为有效的实施; 这两年没有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也没有正在调查的重大事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意见征稿规定,保险企业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企业普通股总数的50%,优先股募集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
保险企业发行优先股有公开发行和不公开发行两种方式。 私募股权发行时,应当按照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给合格的投资者,不得因股息支付方式和红利率将非法利润转移给优先股股东,损害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
保险企业发行优先股后可以设定可偿还条款,但可偿还时间是发行五年后。 优先股也可以设定利率上升机制,但涨幅不得超过100个基点( bp ),上升期必须在发行5年后。
可以期待平安或最初的参加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年3月公布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3类上市公司确定普通股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包括上证50指数的股权分割。 现在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都属于上证50成的股份。
昨天有市场传言称,中国平安积极参与发行优先股,有望成为首次批发优先股的保险企业。 证券记者就此致电中国平安相关部门,表示对方暂时未得到相关情况。
据了解,并非所有保险公司最近都收到了征求意见稿,相关文件可能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据业内人士分析,由于征求意见稿对发行优先股的主体提出了要求,增资最紧迫的中小保险企业暂时没有参加发行。
近年来,随着许多保险企业集团化经营,资本金补充问题越来越突出。 分析师表示,优先股将为保险企业融资提供多样化选择。
标题:“保监会就险企发优先股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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