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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人士表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表了《关于支持深圳资本市场创新的若干意见》。 其中,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出,支持深圳资本市场创新,加快推进前海金融先行先试,支持前海资本市场行业开放创新快速发展,对上海自贸区实施金融支持政策,按照相应步骤可以在前海试点落地。
这是今年3月肖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表示“资本市场支持上海自由贸易区的政策措施,支持国内其他地区的金融创新政策,都可以在前海上落地并试点”以来,首次以规定的形式确定了前海资本市场创新的地位和尺度。
《意见》指出,支持深港两地加强资本市场交流与合作,支持未来在沪港通积累一定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深港交易所在互利双赢的基础上大体研究探索新的合作形式。 建议研究基本支持前海设立国务院批准的证券期货交易所主导私募商品投融资平台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企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调合作,为中港基金的相互认识提供相关服务的具体方案。
在对外开放方面,《意见》表示,支持前海公司的境外母公司或控股公司在境内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的境内或境外聘用不受限制。 允许符合支持深圳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积极参与和扩大内地和香港两地证券期货业务、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条件的基金子企业募集境内资金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经国务院批准,履行规则修订发行程序后实施。 证券监管委员会将进一步研究扩大基金附属企业投资范围的问题。
与前海金融机构创新快速发展问题相比,证券监管委员会在《意见》中表示,根据“许可管理、业务交叉、规则统一、功能监管”,大体上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资本在前海设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金融业务创新,并 表示支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企业依法在前海上设立子企业,并根据cepa的有关承诺,积极推进港资机构进入前海
同时,《意见》还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前海依法自主业务创新,根据政府简化审批流程,积极探索未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并制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和许可证管理规则 支持前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外汇等其他金融产品业务,在前海设立专业证券企业开展私募商品代销、经纪等业务,支持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在前海的设立
为处理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前海的接口问题,《意见》表示,由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新部牵头,组成相关部门和系统部门协调业务组,与深圳市政府共同推进相关政策的实施。
另外,《意见》指出,积极研究制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设立特殊层级的方案,允许符合一定条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体系中花12个月发行创业板,创业板良性快速发行。
标题:“证监会支持深圳资本市场改革意见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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