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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网晒河南郸城城管预收三轮车全年罚款官方回应类垃圾解决费已经停止
近日,有媒体报道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城管部门对货运三轮车提前征收2016年全年“垃圾费”和“道路罚款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4日下午,邯郸城推进部门回复称,预收的费用不是罚款,而是垃圾解决费,但是预收年度垃圾解决费的方法不正确,已经停止。
邯郸市城市管理规划办公室2日表示,收到的钱不是罚款,而是垃圾解决费,这笔钱用于解决城市垃圾。 由于不一次性重复支付全年费用比较优惠,所以大部分快递三轮车主都积极选择了这种模式。 由于城市管理部门的普及说明不充分,单独发放商品的三轮车主将“年度垃圾解决费”误认为是“年度罚款”,造成了一些误解。
针对对征收“垃圾解决费”凭据提出的票据提出的质疑,邯郸城县答复基于《周口市城市生活垃圾解决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关于为什么采用2013年票据,他回答说,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11年财政票据样式和印刷技术规范的通知》的规定,票据不再设定采用期限,因此该局采用的是2013年的事业性收款单。
4日下午,面对公众质疑,邯郸城县城市管理规划办公室再次书面答复,称提前领取全年垃圾解决费的做法不正确,决定立即停止提前领取全年垃圾解决费的行为,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认真的批评教育。 下一步按照法律法规,借鉴外国先进经验,实际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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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河南郸城回应城管预收三轮车2016全年罚款:系垃圾解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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