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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香港6月20日电2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和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分别代表香港特区签署《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关于相互同意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称《婚姻家务安排》)。
《婚姻家务安排》共22条,对相互同意执行的案件范围、当事人申请的手续和救济途径、法院的审查手续和解决结果、不同意和执行的情况等作出了全面、具体、确定的规定。 吸收了两地区家庭改革的最新成果,大力发扬了预防家庭暴力、保护儿童的好处等价值理念。 创新表达技术,比较有效地实现两地法律制度的对接; 尊重两地制度特色和实践的迅速发展,将两地婚姻家务案件的最大公约数纳入适用范围。
近年来,跨境婚姻每年增加2万多起,由此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也呈增加趋势。 以前,由于缺乏制度安排,一个地区的法院在涉及婚姻家庭的案件中就夫妻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的判决,在另一个地区不被允许,也不被执行。
沈德咏表示,《婚姻家务安排》生效后,不仅大大减少了当事人重复诉讼的疲软,为两地民众带来越来越多的真实福利,也为进一步增进两地的司法互信,不断扩大和深化两地的司法交流与合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
沈勇指出,婚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的心灵和感情的归宿,是人类繁衍的载体,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重视婚姻和家庭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由来已久的传承,也是我们国家、社会、公民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复制品。 在香港回归20周年之际,两地签署《婚姻家务安排》是近年来两地司法协助行业最聚焦民意、最贴近民生、最符合民心的创举,是以法律文书形式落实和丰富“一国两制”方针的又一重要举措,两地
沈德勇表示,两地法律界同事将继续坚持“一国两制”的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大体情况,早日实现两地司法合作安排的全面覆盖,为内地公司“走出去”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他表示,希望为香港亚太地区国际法律建设和纠纷处理服务中心建设提供大力支持,为内地和香港经济社会繁荣稳步发展提供更有效的法律保障。
袁国强表示,《婚姻家务安排》可以在跨境婚姻出现问题时,为相关家庭,特别是未成年子女提供更明确的法律保障。 《婚姻家务安排》的签署是两地司法合作的重要里程碑,也是香港基本法成功执行的最新例子。 的协商过程和签订再次说明,只要两国坚持“一国两制”的方针,相互理解、相互尊重,法律制度的不同就不会成为共同合作的障碍。
袁国强表示,下一步,将签署民商事判决,为涵盖更多不同类型的民商事判决,相互同意,探讨落实框架建设的可能性。 并考虑承认和落实跨境个人和公司破产判决等特殊问题,进一步完善两项仲裁裁决相互落实等安排,更全面地优化两项司法协助制度和配套措施。
据了解,香港回归祖国20多年来,两地根据基本法逐步建立了“两地商签、各自解释和执行”的区际司法协助模式。 两地不分先后签署了四项协议,包括司法文书互发、仲裁裁决互执、管辖民商事案件的合意事项互认与执行、取证互托等,并得到了较为有效的实施。
(来源:总公司、记者:颜昊、郜婕() ) ) ) )。
标题:“内地与香港签署相互认同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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