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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张雯从北京出发
昨天( 4月21日),国家粮食局发布了《关于全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中储备公司实施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检查要点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中央公司进一步打击违反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行为,对违法违规公司,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严惩,列入黑名单,取消国家政策性粮食储存资格。
由于《粮食法》迟迟未正式颁布,目前的粮食管理一直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行,但就法律地位而言,该《条例》还没有上升到“法治”的高度。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介绍,今年以来,全国人大农业委员会已经密集开展了比较《粮食法》的调查。
国家粮食署紧急检查“粮食老鼠”
为了清除“粮食老鼠”,调查到最后,国家粮食局这次动用了“真格”。
近日,在央视“焦点访谈”于4月17日报道辽宁、吉林等地粮食储运中的“陈粮换粮”后,国家粮食局立即组织清查工作小组赶赴两省现场进行清查监督工作。
4月21日,国家粮食局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中央公司进一步加强打击违反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行为,对违法违规公司,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列入黑名单,取消国家政策性粮食储存资格
《通知》指出,近年来,为了保护农民谷物种粮销售的积极性,一直实行最低收购价格、临时接收等惠农政策,由接收公司购买陈粮冒充新粮,或就地将本库存粮食转为购买价格和临时粮食储存,并 但是,一些粮食经营者违反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损害农民利益。
根据《通知》,国家政策性粮食储运公司要进行要点检查,但相关业务主要是中央储备粮轮换、最低收购价粮食、国家临时储备粮。
高层密集调查粮食立法
粮食流通行业混乱,但粮食管理缺乏相关法律依据。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粮食系统的内部人士那里获悉,目前在国内粮食行业,还没有完全受法律约束,现行粮食管理是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行的,论法律地位没有上升到“法治”的高度。
作为真正的“有法”法律,《粮食法》从动议到起草,再到向社会发表《意见征集稿》,经历了漫长的十年历程。 年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粮食法》的立法进程加快。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今年以来,高层已经对粮食立法工作展开了密集调查。 3月30日,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建国在国家粮食局特别调查粮食流通和粮食立法工作情况。 4月13日至18日,陈建国又带队到福建省福州、宁德、南平市对粮食立法进行了专题调查。
信息显示,作为首批粮食管理行业法律,《粮食法》相关文案涵盖生产、加工、流通、支出、宏观调控、保障措施等大范围,保证粮食供应能力,提高主产区和生产者生产粮食的积极性,明确各作用的责任,赋予粮食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粮食法》的制定已经列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和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以确保在本届人大审议并尽早通过。
标题:“国家粮食局:违法违规粮企将被取消收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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