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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实习记者冯彪出生于北京
在所有垃圾邮件、商业邮件、诈骗邮件面前,任何统计数据都显得无力。 因为我们每天都要面对这些邮件的“轰炸”。
5月28日,历时两年起草的《通信短讯服务管理规定》由工业和新闻部正式发布。 该规定细化了短新闻服务的规范、管理制度和处罚措施。 垃圾邮件、商务邮件有望解决客户的烦恼。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本规定区分公益性消息和商业性消息,并分别进行管理。
关于商业短信,规定未经客户同意或请求,短新闻服务提供者、短新闻文案不得向客户发送商业短新闻。 客户同意后,如果确定拒绝接收商业短消息,必须停止其发送。 违反相关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关根据职权限期改正、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向社会公告。
短消息分类管理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新闻保护的政策决定》规定,未经收件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固定电话、手机发送商业电子新闻。 但是,近年来垃圾和商务邮件没有减少。 工信部在此次规定的解读中认为,人大常委会的上述决定还没有确定的规定,反垃圾邮件面临着法律依据不足等困难。
此次规定提出了细化短新闻服务提供者服务规范的要求。 例如,基础电信运营商必须准确地记录接入互联网的短新闻服务提供商的姓名、接入码、接入目的地等新闻,一并发送源的电话号码或代码
值得注意的是,该规定区分了公益类邮件和商业类邮件。 前者是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等单位发给客户的,目的是服务社会公共利益,倡导社会公序良俗,预防或处置突发事件,引导群众避免防灾减灾等非营利新闻。 商业性短消息是指介绍、销售商品、服务或商业投资机会的短消息。
这次的规定对发公益性短消息的要求比较宽松。 特别是关于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安全问题的预警和处置等紧急公益性的短消息,可以先行发布,事后向电信管理机关提供相关消息。
关于商业邮件,需要客户的同意。 根据规定,“未经客户同意或请求,不得发送商业短信息。 客户同意后,如果确定拒绝接收商业短消息,必须停止其发送。 ”
如果擅自发送商务邮件的话是3万封[/s2/]
法律责任规定,对未经通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未经通信管理机构批准转让或者出借端口号的短信提供者,由通信管理机构根据职权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对其他不遵守服务规范的邮件服务行为,电信管理机构可以根据职权限期改正、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确定的处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制止垃圾邮件,但《每日经济信息》的记者知道,大量商业消息的背后有着巨大的好处链。
另外,规定还确定电信管理机构、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在短新闻服务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解决。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题:“商业短信未经同意不得发送 违者最高罚三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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