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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辛夷[/s2/]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8日联合对外发布广东、天津和福建自贸试验区进口税收政策,确定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已经试点的进口税收政策大致可以在上述自贸试验区试点。
根据三部委公报,迄今为止只有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上海自贸试验区享有的选择性关税征收政策已经扩展到津闽粤三地自贸区。
这意味着海关特别监管区域内的保税加工公司可以选择用税负较低的方法纳税,即按品种征税或按成品征税,而不是按以前内销情况下的关税等方法征税。
值得注意的是,预期的公司所得税按15%征收,这在新自由贸易区未能实现。
方正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汤云飞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所得税优惠政策是比较特殊的优惠政策,内外资快速发展环境不对等,所得税税率没有优惠是意料之中的。
在上海自贸区成为选择性关税征收政策试点对象之前,该政策的享受者只有广东横琴新区和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据此次公报介绍,选择性关税征收是指对设在自贸试验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域内的公司生产、加工,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费用税,根据公司申请,对该内销货物征收相应的进口品种或实际
简单地说,选择性征收关税是区内生产内销到国内的货物,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根据进口商品征税,也可以根据产品征税。
广东省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律师吴国雄认为,这相当于赋予了公司从低关税中支付的权利。
他解释说,区内公司使用保税原材料进行加工,成品价格比原料价格高得多,如果公司仍能按原材料价格计税,纳税价格将会低得多。 但是,有些产品的原料税率可能很高,成品税率可能很低。 在这样的公司里,你可以选择按成品计税。
另外海关内部人士表示,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将使区内公司产品转向内销时更具吸引力。 这一政策意味着海关特别监管区从过去重视利用单纯的国际市场转变为兼顾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根据此前发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关于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四大进口税收政策可以在三地试行。 例如,在现行政策框架下,试验区内的生产公司和生产性服务业公司对进口所需的机械、设备等货物实行免税,但生活性服务业等公司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确定不免税的货物除外。
标题:“粤津闽自贸区进口税收政策确定 公司可选择从低缴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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