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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国内“特大假奶粉事件”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事件的被告人陈明江表示。
承认虚假的销售假期
公诉机关表示,2009年9月,陈明江通过网络联系蔡永告,委托他为自己制造假冒“Binmy”企业品牌的奶粉罐。 随后,蔡永告在网上联系金谷企业,共生产了4万个假冒的“拜拜米”奶粉罐。
陈明江表示,蔡永已确定生产和销售假奶粉给蔡永,但蔡永并未表示反对。 为此,他特意准备了真正的双重奶粉作为假货样品。
除蔡永告发外,陈明江没有向负责生产奶粉罐的金谷企业和负责销售的假奶粉制造商杜俊等透露假冒伪劣奶粉的事情。
作为检方审问的一环,陈明江坦言,自己生产的假奶粉原料为国产“奥佳”牌奶粉。 陈明江以95元98元的价格购买原料,装在罐子里做成假冒的“双份”奶粉,以137元左右的价格销售,从而获利。
走私者没有资质
通过审判陈述,记者勾勒出了一条虚假的销售链条。 被告杜俊先找买方,然后陈明江直接把货物送到买方,买方确认货物没有问题后再付款给杜俊,杜俊再付款给陈明江。
法庭上,杜俊承认自己没有任何合法的说明可以销售批发,包括实体店、营业执照、奶粉销售资格,他也没有做过工商注册,是名副其实的无执照经营。
“经计算,我发现陈明江卖的奶粉都是普通价格,所以我相信他是卖真货的。 ”杜俊说,由于货物不经过自己的手,所以没有检查过奶粉的质量,只根据价格是否正常来评价货物是否有问题。
在销售过程中,也有买家告诉杜俊奶粉罐的图案、尺寸有问题,但没有引起杜俊的重视,决定相信陈明江的“图案尺寸不同是批量的问题”这句话。
制罐者是“村企业”
被告单位金谷企业法定代表人谷传生是所有被告中最高龄的一位。 因为听力不好,他必须戴助听器参加审判。
谷传生在庭审中向他投诉陈明江和蔡永委托生产奶粉罐时,出示了委托证书、生产许可证等说明,但谷传生只是简单核对了手续证书是否齐全,无法证明文件的正当性。 于是向陈、蔡等人承诺生产奶粉罐。
检方表示,金谷企业作为村办公司迁往民营公司,必须考虑“双美”这样的大企业品牌寻找民营公司进行生产合作的可能性,另外,谷传生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审查证书的合法性。
对于本案,有专家认为,除利欲驱使的因素外,销售方缺乏规范、缺乏法律意识是导致假奶粉泛滥的“共犯”,如果生产方审查证书正当性,销售方具备正规营业资格,这些假奶粉将在摇篮中被杀死。
据说审理这个案件需要三天,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标题:“国产“奥佳”奶粉假冒“贝因美” 制罐者竟是“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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