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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环境保护部网站通报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测情况。 5月26日至6月8日,第四批抽检业务组共计5592家(公司),发现4203家公司存在环境问题。 有问题的公司中,属于“散乱污染”问题公司的1390家。
6月8日,28家鉴定组对311家(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214家公司存在环境问题。 在有问题的公司中,“散射污染”问题公司有69家,没有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有11家,污染治理设施没有正常发挥作用的有17家,有vocs治理问题的有32家。
5月26日至6月8日,第四批抽检业务组共计5592家(公司),发现4203家公司存在环境问题。 有问题的公司中,属于“散射污染”问题公司的有1390家,没有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有403家,污染治理设施没有正常发挥作用的有306家,有vocs治理问题的有468家。
6月9日,第五次强化鉴定工作正式开始。 环境保护部协助被审计城市环境保护部门继续与新一届审计小组协调配合和保障工作,第五批审计小组研究了以往典型的示范案例和先进经验,以保持业务热情不减、干劲不减,加强审计工作取得新进展
标题:“京津冀及周边第四轮次大气污染督查:检查5592家公司(单位) 逾4000家存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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