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51字,读完约2分钟
与美国政府对2000亿美元的中国产品提高税率的措施相比,中方明确了第二次反制措施。
据中国财政部官网消息,8月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第二次)征收关税。
财政部官网复印件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美国的5207个税目约600亿美元的商品,分别为25%、20%、10亿美元。 如果美方付诸实施独断征收关税的措施,中方将立即实施征收上述关税的措施。
8月3日晚,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中方对部分从美国进口的产品采取反制措施发表谈话。 “中方决定对依法从美国进口的约600亿美元的产品按4级不同税率征收关税。 中方差别化税率的反制措施是合理遏制的,是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判断影响的基础上提出的,特别是充分考虑了人民福利、公司承受力、全球产业链运行维护等因素。 征税措施的实施日期因美方的行动而异,中方将继续保存制定其他反制措施的权利。 ”
发言人说,财政部此前发布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二次)征收关税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美国的5207个税目约600亿美元的商品,相差25%、20%、10%、5% “如果美方自行决定实施征收关税的措施,中方将立即实施征收上述关税的措施。 ”
据记者整理,去年7月11日,美国政府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约2000亿美元商品征收关税的措施,并就该措施征求公众意见。 8月2日,美方还宣布,将上述2000亿美元商品征收的关税税率从10%提高到25%,进一步升级了中美双方的贸易摩擦。
标题:“中方拟对原产于美国的约600亿美元商品加征5%至25%不等关税”
地址:http://www.chinaktz.com.cn/zhgnzx/43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