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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网6月17日北京电(经记者张敏) )。
河北省率先在全国发布《河北省城市住房保障办法(试行)》,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了解到,《办法》对保障房的规划建设、申请和准入条件、录取和退出以及如何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办法》规定,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采用集中建设和建设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建设。
《办法》还规定,保障性住房的具体租赁标准、销售价格,应当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进行合理明确。 而且,保障性住房的实际面积超过规定的租赁、出售面积时,超出部分的参照市场价格明确。
在保障住房准入方面,根据《办法》,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租赁住房或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值得观察的是,符合条件的新就业人员、外国劳动者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另外,承租人和保障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应当解除合同,收回保障性住房或者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一)无正当理由不在连续租赁6个月以上的保障性住房内居住的; 2 )累计未支付房租6个月以上的; 三)租赁保障性住房没有条件,经催告拒绝退出的; 四)新闻变动超过规定条件不通知的; 五)出租、出租担保住宅的; 六)破坏、破坏保障性住房,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或者非法采用,造成重大损失的。
与诈骗等行为相比,《办法》还规定,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伪造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在申请时骗取城市住房保障的,住房保障部门将当事人的行为记入河北省数字住房保障新闻管理系统,并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 br// h /
标题:“河北保障房新规:“骗保”最高罚三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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