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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瞩目的环境保护税立法又有新进展。 1日刚刚闭幕的第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入围。 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国家税务总局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税法实务,编制了环境保护税法草案,并报送国务院。 据悉,该税法目前已列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和国务院年立法计划。
据悉,上海新闻记者要求权威专家证实环境保护税法进展情况时,几个月前环境保护税法草案已提交国务院审议。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上证新闻记者表示:“环境保护税法影响较大,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审议,预计年内出台环境保护税法的可能性不大。” 林伯强指出,征收环境税首先是“收费改革税”的问题,考虑到目前雾霾严重,治理雾霾困难,环境税税率不排除整体上调的可能性。
事实上,为了铺设环境税道路,今年9月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问题的通知》,对11年来实施的排污费征收标准进行了大幅调整。 其中,污水类和废气类的污染物排放费是以前的两倍。
具体包括:将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为每污染当量1.2元以上,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和铅、汞、铬、镉和金属砷5项主要重金属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4元以上。
业内人士表示,经调整的排污费标准接近排污收费标准。 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在与上海证券的采访中表示:“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公司来说是一种逆向激励,税率很难设定。 只有环境税高于公司的污染防治价格才能达到公司的污染防治效果,否则公司宁可支付排污费。 ”
从目前情况看,排污费税后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固废、碳税四大类,其中废气主要是二氧化硫征税,碳税是比较二氧化碳征税。 但是,有消息称不包括环境保护税法(草案)和碳税。 林伯强也表示:“碳税的征收目标和对象更加确定,我倾向于独立征收。”
标题:“草案已上报国务院 环境保护税立法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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