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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府日前公布了《重庆市新能源汽车宣传应用工作方案(年)》。 方案――年,全市宣传新能源汽车3000辆的应用; 在有限补贴资金的情况下,尽量增加宣传数量。
根据方案,在重庆市发卡运行、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新增项目)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可以享受地方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 在重庆市核发牌照运行但未列入国家公告目录的进口新能源汽车,经认定后,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对认定的3000辆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给予新能源客车16万元/辆的补贴,其他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给予补贴,共计2.67亿元。
关于符合《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免征公告》规定的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免征。 重庆市新能源汽车及其主要零部件公司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其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重庆市新能源汽车及其主要零部件公司被认定取得高新技术公司资格的,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公司所得税。 根据载货汽车的管制管理规定,对从事邮政、快递运输领域的新能源车辆优先发放相应的卡车许可证。
根据计划,——年内,重庆市计划建设5座综合充电站、11座快速充电站(桩)、275座低速充电站,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交换设施建设行业。 重庆市财政对重庆建设并获批的充电基础设施,给予市级财政补贴共计1500万元,分年、年两年支付。
标题:“重庆三年计划宣传新能源汽车300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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