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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发文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2021-06-23 23:40:01 / 作者:冼承志/ 来源:中华金融时刊/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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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北京4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通知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了比较有效地应对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创新社会治安对策体系,依法严防惩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推进平安中国的建设,提出了以下意见。

一、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快速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三届中央委员会、四届中央委员会的精神,深入贯彻习大大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快速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执政体系和执政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抓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着力提高动态化新闻化条件下社会治安形势的控制能力,以确保公共安全、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目标, 注重治安问题的凸显,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新闻化为先导,支撑基层建设,通过层层系统化管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根源治理,健全虚线结合、线上结合、人防技术结合、人防管制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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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标任务。 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统筹协调、各部门统辖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务格局,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法治化、社会化、新闻化水平,加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 比较有效地防止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事件和公共安全事故,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使社会更加和谐、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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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建设

(三)加强社会方面的治安防控网建设。 根据人口密度、治安情况、地理位置等因素,科学划分巡逻区域,优化国防力量配置,公安武警联合加强武装巡逻,建立健全指挥和保障机制,完善早晚高峰时期等节点人员密集场所的关键执勤工作机制,解决死角和死角 加强公共安全保障相关工作,加强人防技防建设和日常管理,完善稳妥地实施安全保障制度,防范公交车站、地铁站、机场、火车站、码头、港口、高铁沿线等要地的安全保障,严防公共交通暴力恐怖袭击和个人极端事件(事件) 完善幼儿园、学校、金融机构、商业设施、医院等要所的安全防范机制,加强要所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秩序良好。 加强对偏远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社会治安要地、要地、各种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排除整治。 总结零杀人事件县(市、区、旗)和零刑事事件社区的经验,加强规律性研究,及时发现和处理导致杀人事件和极端事件的萌芽问题,重特大事件)特别是预防和减少杀人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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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要项领域的治安防控网建设。 切实加强饭店业、古物业、印鉴登记业、汽车改装业、废品收购业、娱乐服务业等重要领域的治安管理工作,落实法人责任,推进实名登记,推进治安管理新闻系统建设。 加强邮政、快递、物流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完整编制物品禁止发送清单,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比较有效地预防利用发送、物流渠道实施违法犯罪。 继续开展取缔爆炸物探测枪、取缔刀具等维修活动,采取危险品来源管理、定点销售、径流管制、实名登记等全过程管理措施,严防危险品非法流失社会。 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报复、易发生事故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艾滋病易感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护理支持体系,加大政府经费支持力度,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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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 以网格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进社会治安防控力度下沉。 将网格化管理纳入城乡规划,将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治安因素纳入网格化管理范畴,抓好新闻把握、化解矛盾、完善治安防范、完善为平民服务。 因地制宜明确网的管理职责,纳入社区服务业和集体防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网建设。 到2010年,全国各县(市、区、旗)中心城区的网格化管理将全面覆盖。 整合各种资源力量,加强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在乡镇(街道)逐步推进综合治疗中心建设,村)社区依托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强化实战功能,协调矛盾、协调矛盾、建设矛盾。 年前实现县(市、区、旗)、乡镇)、村)、社区)三级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全面覆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前完成。 深化社区警务战术,加强社区(驻村)警务室建设。 将治安联防矛盾化解和纠纷调解纳入农村地区建设试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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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防范网络建设。 要以预防为主,突出要点,比照机关责任、政府监管大框架,进一步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严格落实机关主要负责人治安保卫责任制,完善巡检门卫防护要害保卫治安隐患和问题排查解决等各项治安保卫制度。 加强公司内部技防设施建设,普及视频监控系统应用,落实关键部位、易发部位的全面覆盖。 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加油、交通、新闻通信互联网等相关国家民生基础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全面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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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强新闻互联网防控网络建设。 建设法律规范、行政监管、领域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新闻互联网管理体系。 加强互联网安全保护,落实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实行手机和互联网的顾客实名制。 健全新闻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市民个人新闻安全保护。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整治利用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推广暴力色情等非法新闻和低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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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科技水平

(八)加强新闻资源的互通共享和深入应用。 按照科技领先、新闻支撑的思路,加快构建纵向贯通、横向整合、共享、安全可靠的新闻化综合平台。 在确保新闻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高系统互联、新闻互联、资源共享的程度。 加强新闻资源的高度整合APP沟通,充分利用现代新闻技术,加强积极预防和打击犯罪的能力。 将社会治安防控新闻化纳入智能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利用下一代网络、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智能传感、遥感、卫星定位、地理新闻系统等技术, 建立相关新闻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基础设施、新闻和应用等资源立体化、安全监测自动化,实现终端用户和应用系统各方面、智能化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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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快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有高起点规划、有要点,逐步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互联网连接和应用工作,提高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的覆盖密度和建设质量。 加大城乡结合部、农村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力度,实现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 完善技术标准,加强系统网络,比较有效地分级,整合各种视频图像资源,逐步拓展应用行业。 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防范技术体系建设,开展“技术预防入户”项目和物联网安全防范园区试点,推进技术防范新装备向农村地区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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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运行机制

(十)健全社会治安形势,解体研究判断机制。 法治机构应当加强组织协调,配合政法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对社会治安形势进行整体研究判断、动态监测,并提出州长的建议。 公安机关应当多次树立信息导向警务的理念,建立社会治安信息新闻拆解研究判定机制,定期拆解研究判定社会治安形势。 加强社会舆论、治安动态和热点、敏感问题的拆解预测,加强对社会治安要点行业的研判拆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高比较有效的应对能力。 建立治安防控预警机制,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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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健全实战指挥体制。 公安机关要根据人员权威、新闻权威、职责权威的要求,加强实战型指挥中心建设,将110联警、社会治安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处置、应急警务活动统筹协调等职能集中在一起,及时比较有效地调整警察的方向和强度。 推进扁平化勤务指挥模式,减少指挥水平,搞好指挥关系,在紧急情况下实行“点对点”指挥,确保就近调度、快速反应、及时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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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使所有门的联动机制健康。 建立完善社会治安形势完全解体研判联席会议制度、排除社会治安要冲业务协调会议和月报制度等,进一步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加强业务联动,打击违法犯罪,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配合力度。 要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绑架枪支、黄赌毒和电信诈骗、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传销、非法集资、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环境污染、邪教相关活动等突出治安问题,必须加强部门执法合作,开展专项打击整治,形成整体合作。 针对管制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政法综合治理机构应当带头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改进,堵塞防范漏洞。 对比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事件),制定完整的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确定各有关部门、机关的职责任务和措施要求,定期开展紧急情况下的突然实战演习,一旦发生社会治安突发事件)事件,做到迅速有效的处理。 创新报警服务运行模式,提高紧急报警的快速处置能力,提高非紧急援助社会联动服务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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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健全区域合作机制。 基于常态、共享、联动、共赢,积极构建治安保卫区际合作平台,共同应对区际治安突出问题,在预警、预防稳定、化解冲突、矛盾、扑灭犯罪等方面相互帮助、协调联动,维护地区平安。 宣传区域警务合作机制的完善经验,推进建立多区域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治安防控区域合作机制,提高防控整体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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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十四)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突出问题。 使之发挥法治的诱惑、规范化、保障、惩戒作用,包括消除依法社会矛盾、规范依法犯罪、规范依法社会秩序、维护依法社会稳定等。 紧紧围绕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整体需求,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设立、修改、废止、释放和相关政策的制定完整实务。 各地要以重大问题为指导,比较社会治安管理行业的要点难点,及时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促进从法治层面的处理。 完全保护公民、法人等合法权益的方法,从源头上预防侵权事件的发生。 加强依法行政,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和网络安全等重要行业的基层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系,着力应对人民群众突出的问题。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的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高案件质量。 贯彻宽容严格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极少数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尽量减少社会冲突,努力使消极因素成为积极因素。 加强和改进法治推进教育工作,着力加强法治推进教育的对比性、实效性,促进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树立,强化全民法治观念,促进全民尊法守法,引导干部群众将法律作为指导规范自身行为的基本准则,在全社会事务处理法律问题处理用法解决矛盾,法治依托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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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 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代码、统一共享的国家人口基础新闻库,建立健全相关方面的实名登记制度。 探索建立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强社会信用管理,促进新闻共享,加强对守信者的鼓励和对失信者的惩戒,建立公民一切新闻的漫画制度。 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判断制度,切实落实应评估的事项,着力完善决策前的风险判断、实施中的风险管理和实施后的效果评估、反馈纠正、过错责任追究等操作性程序规范。 落实矛盾调解中介工作协调会议纪要月报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中介工作解决矛盾纠纷的综合机制,着力防范决策不当、调解解决矛盾纠纷滞后等重大群体性事件。 推进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领域规范、社会组织规约、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完善,逐步发挥社会规范在协调成员关系、约束成员行为、保障成员利益等方面的作用,通过自律、他律、相互律,使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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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严格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 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复印件。 反复运用判断、监督、考核、激励、处罚等措施,形成正确的激励导向,稳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邀请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定期举报、商谈、发卡监管等方法,分析重大事件发生的最重要原因,探索根本原因,研究提出处理问题的措施,并限期加以改进。 对因重视不够、社会治安对策不到位而违法犯罪严重、治安秩序严重混乱、发生重大事件的地区,依法实行一票否决权制,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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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框架

(十七)加强党委和政府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处理警力配置、经费投入、警察等职业保障、基础设施和技术防范设施建设、考核奖惩等重要问题。 要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总体规划,做好基础设施、技防设备、装备建设立项规划,统筹推进城乡规划、旧城改造、社区建设、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等事业。 加大投入力度,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顺利实施。 各地党政第一责任人是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也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必须真正承担起自行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落实到位、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 要让基层党组织发挥每个人的作用,特别是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保障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结束“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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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逐一发挥统一组织的组织和谐作用。 各级综治组织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各有关单位参加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分解社会治安形势,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总结宣传典型经验,统一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加强各级综合治理组织自身建设,细化实务职责,健全组织机构,集中力量。 乡镇(街道)综治委主任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综治办主任由党(工)委副书记担任的村(社区)综治机构主要负责人由党组织书记担任,另外确定负责人主管为综治1名,综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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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逐一发挥政法各机关和其他各有关部门的作用。 进一步确定各有关部门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职责任务,履行各自职责、各部门职责,相互配合,统一管理,增强整体合力。 各级政府法律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公安机关要发挥每个人的核心作用,根据完善社会治安对策体系的需要调整业务要点、警力配置、警务保障和执勤制度,改进业务做法,投入越来越多的人力和精力加强基层治安基础工作,及时把握影响社会治安的情况,危害社会治安 法院检察院将工作与授权、逮捕、起诉、审判相结合,发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不足之处,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督促有关机关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体制。 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监狱和禁毒场所强制隔离的管理工作,做好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协助教育、人民调解、法治推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 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谁负责、谁负责”的大框架,结合自身职能,自觉承担预防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责任,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参与社会治安对策体系建设的任务,做好与部门相同的规划、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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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每个人发挥社会协同作用。 重申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的多边参与共同执政,发挥市场社会等多边主体在社会治安对策体系建设中的协同合作、相互补充的作用。 大力支持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为他们的作用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要加强对领域商会系、科技系、公益慈善系、城乡社区服务系社会组织的培养支持,要把社会组织承担的矛盾纠纷调解、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等社会治安对策体系建设任务交给政府采购服务目录,通过竞争性选择等方法交给相关社会组织, 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确定其录用条件和手续、职责任务、保障待遇等,起到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的作用。 规范保安服务市场快速发展,积极引导保安领域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 加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搭建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新平台,通过多种途径就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问题进行广泛协商,广泛接受群体发言,增进共识。 发挥领域协会商会的自主自律作用,引诱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履行治安防控责任。 转变职能、创新机制,采取政府合作、市场运营、社会参与等方法,积极提供公益岗位,鼓励责任保险和治安保险、社区综合保险等新兴业务迅速发展,保险机构运用股权投资、战术合作等方法参与保安服务产业链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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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积极扩大公众参与。 重申人民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社会治安治理的途径,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 继承发扬与专业集体相结合的优良传统历来流传,发挥共产党员共产党员共产党员模范先导作用,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等重要意义,迅速发展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集体保卫队伍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力量,、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集体防控工作新机制新模式,力争年内社区志愿者登记人数占居民人口的比重大幅增加。 实行举报奖励制度,提供重大线索、帮助解决重大案件、比较有效地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逮捕罪犯的,给予重奖。 完全参照义勇为人员认定机制、补偿救济机制,加强义勇为保障人员权益的事业,扩大义勇为资金规模,加大义勇为人员表彰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抚恤待遇。 发挥以前流传的媒体和媒体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普及教育方法,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动员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治安防范体系的建设,努力提高媒体时代的社会信息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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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应当根据本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社会治安状况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实际,分级研究,制定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并使相关部门和机关落实任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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